小二黑子 发表于 2013-12-12 09:36:31

利用6岁女儿做掩护盗窃 昨日在泗阳受审

    夫妻驾驶车辆流窜到各地,利用6岁的女儿做掩护,专门盗窃儿童摇摇车内的硬币,一天内疯狂做案8起。近日,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周某分别获刑六个月,罚金各一千五百元。
  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意思是父母要为儿女在做人做事方面树立好榜样,而被告人王某、周某为人父母,不仅不为自己6岁的女儿在做人做事方面树立榜样,反而带着女儿流窜到各地,用女儿来做掩护来盗窃儿童摇摇车内的硬币。
  今年7月,被告人王某、周某带着女儿,从安徽合肥租了一辆轿车,窜到淮安市淮阴区、泗阳县南刘集乡、卢集镇等地,看到超市、母婴用品店门前摆放儿童摇摇车、门前人又不多的,就下车把女儿放到儿童摇摇车上玩耍,而这夫妻二人就瞅准机会,用所谓的万能钥匙打开儿童摇摇车上的储钱盒,把盒里所有的硬币全部倒入女儿的小书包里,然后立马驾车逃窜。
  一天之内,王某、周某二人跑了5、6个地方,盗窃了8起,涉案硬币合计2500余元。  江苏省泗阳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周某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所盗财物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故对被告人王某、周某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zhuyu117 发表于 2013-12-12 11:20:11

还是做好孩子的榜样吧!

阿团 发表于 2013-12-12 11:41:17

可怜的孩子,这六个月该怎么过

阿布前夫 发表于 2013-12-12 11:48:57

可恨的父母呀

小二黑子 发表于 2013-12-12 11:56:22

zhuyu117 发表于 2013-12-12 11: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做好孩子的榜样吧!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小二黑子 发表于 2013-12-12 11:57:17

阿团 发表于 2013-12-12 1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怜的孩子,这六个月该怎么过

政府会解决孩子的问题的哦

小二黑子 发表于 2013-12-12 11:58:04

阿布前夫 发表于 2013-12-12 1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恨的父母呀

利用无辜的孩子

小二黑子 发表于 2013-12-12 12:03:23

社会风气要整治呀

泗阳良民 发表于 2013-12-12 14:20:12

这对父母肿么了

不在怀疑爱 发表于 2013-12-12 14:25:09

可悲的父母,可怜的孩子

love-大叔 发表于 2013-12-12 14:38:15

在泗阳被抓的???

恒在心里的痛 发表于 2013-12-12 14:48:38

这样的父母就该在监狱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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