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安置房竟成民政局“福利房”
核心提示:日前,继河南信阳“最牛官员别墅”曝光后,江西景德镇再现“民政官员别墅群”。江西省景德镇市民政局以建某干休所离退休干部安置房名义,报批并自筹资金建造了30套豪华别墅。在得知被纪委调查后,出于压力,其下属单位向上级领导写了一封神秘的担责信。民政官员别墅群
法制周报7月25日报道 正当河南信阳国土资源局建“最牛官员别墅群‘处于舆论风口浪尖时,7月13日,天涯论坛网站出现了一篇名为《景德镇再现官员别墅群》的帖子。帖子披露,江西省景德镇市民政局以建某干休所离退休干部安置房名义,报批并自筹资金建造了30套豪华别墅。
10天后,景德镇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周建新告诉《法制周报》记者,目前,纪委已正式立案调查此事。“这件事本身就是错误的,调查清楚后,一定会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他说。
每套豪华别墅仅收20万元?
在景德镇市西山路口附近,几排别墅,鳞次栉比,掩映在树丛和民房之中。别墅均为红瓦黄墙的三层小楼,房前都带单独小院和车库。7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这里时,小区入口的大门已经被紧紧锁住。由于还没有人入住,这里显得格外安静。
署名为“江景”的发帖人称,几年前,景德镇前任民政局局长在任期快结束时,授意局下属单位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以下简称干休所)所长吴勇向景德镇市政府打报告,为离退休干部建安置房。
很快,报告获得了政府的批准,并同意划拨土地20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了各项土地规费。此项目共建设两栋普通干部集资楼、1栋豪华办公楼、30套豪华别墅。
帖子中特别提到,每套别墅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1000元,即一套别墅只需要20多万元。现在房子建好后,景德镇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和干休所工作人员,每人以20多万元的低价获得了一套豪华别墅。
7月14日,景德镇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干休所的所长吴勇在接受采访时说:“在2005年时,当地的房价每平方米也就1300元左右,包括局领导在内的每个人都交了钱,每套高档住宅价格为25万元,都交到我手上。”
“1300元只是普通住宅的价格,别墅因为要单独占用土地,所以价格要高出很多。按照目前景德镇的房价,每套别墅至少在10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景德镇市一位多年从事土地规划工作的人士对《法制周报》记者说。
这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个地段邻近市政府、汽车南站,被法院、检察院、地税局等单位环绕,而且该市仅有的两所高校之一的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离此处不远。这里的房子装修虽不如其他商业别墅群,但肯定非同一般。他还透露,在这个地段划地建房的单位,不止民政局一家,还有多家单位。
领导买房享受政策优惠
吴勇说,之所以要建这些别墅,是因为干休所所在位置又高又陡,所里许多老干部出行十分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干休所向市里打了报告,请求修建安置房并获批准。
项目从2004年开始筹建,并成立了基建队,当时,他是主要负责人。之后,项目从2006年6月开始动工,至 2007年完工。
记者在“江景”贴出的现场施工布置图的照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项目名称为“景德镇市军干所捆牛山小区”,示意图中将房子明确标示为“别墅”。如今,记者在现场看到,房子已经完工,这些施工布置图也不见了踪影。
对帖子提出的问题,吴勇向记者表示,这30套别墅都是一栋两户,属于连体高档住宅,而不是发帖人称的豪华别墅,也没建豪华办公大楼。
记者了解到,“景德镇市军干所捆牛山小区”由于是以干休所安置房的名义报批,因此政府减免了大笔费用。
在一份景德镇市政府的报告单上,记录了被减免的各项费用:离退休干部安置房项目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减免50 %,计21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减免50%,计18万元;新墙材专项基金减免50%,计6. 4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减免50%,计1.2万元……共计减免费84万元。
此外,住房建设项目白蚁防治费、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费等经营服务收费予以减半征收,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费予以80%的优惠。
这也就意味着,参与购房的民政局领导及职工,与干休所的离退休干部一样,获得了这些项目的优惠。
景德镇司法界一位权威人士表示,民政局官员购房时不能享受与离退休干部同样的待遇,而给官员们建别墅属于个人住宅用地性质,不属于无偿划拨土地的范畴,景德镇市民政局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54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相关规定。
每位领导占有一套别墅
发帖人“江景”列出了别墅的分配方案:30套别墅中,被分配给某干休所离退休干部的有14套,另外的由被市民政局低价购买,其中,领导班子获9套,干休所职工5套,一些单位关系户共2套。
7月14日,吴勇接受采访时表示,帖子中指出的现象“差不多是这样”,只是个别数字有些出入,实际上,干休所共获得19套,局领导班子7个,每人一套,还有两名已经调走的领导各一套,剩下的就是由民政局下属单位干休所的职工购得。
但在当天晚上,吴勇却突然改口称,该局现在的领导班子只有5位领导购买了低价别墅,有两位领导没有购买,一位是崔姓副局长,“另一位是我们局里的一把手,她是后来调来的,没有(房)也没有办法,因为分配方案早已经定下来了。”
据记者了解,这些别墅的购买分配,首先满足离退休干部,但由于“目前接收的某离退休所的干部只有这么多,而整体规划已经建了30套高档住宅,多余的就分给局领导。”
吴勇透露,包括局领导购哪一套别墅等事项,都是经过民政局会议讨论决定的,并不是哪个领导说了算。会上,老同志都同意了,当时还形成了会议纪要。
“局领导都出了面,再说,(我们)也需要局领导的支持,所以,最后领导都买了联体别墅。”他说。
实际上,当时购房时只有离退休干部签了购房协议,而市民政局购房的领导们并没有签订协议。“是打了擦边球,但大家都同意这样做。”吴勇说。
事后,景德镇市纪委的调查结论为,只有17套别墅是干休所所购买,而景德镇市民政局共购置了13套别墅,其中,市民政局现任领导与前任领导共购买了8套别墅,另有5套为局职工所购买。
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7月16日下午,景德镇市委书记许爱民主持召开会议,听取调查情况汇报,对市民政局多名领导违规违纪“搭车”购房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
随后,按照景德镇市委的要求,由市纪委书记梁高潮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作出如下决定:一是责令市民政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所有涉及违规违纪的领导和职工所购得的住房必须全部退还,由市纪委派员到场实施。二是对这一问题立案调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据景德镇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周建新介绍,7月15日下午,市纪委调查组开始进入市民政局开展调查,已经初步核实媒体所反映的问题。截至目前,民政局已购房领导已经全部上交别墅钥匙,已要求所有违规购得别墅的干部职工全部退出。目前,纪委已立案调查研究对相关人员的处分问题。
“目前,最关键的是要查清楚立项审批过程、资金筹备有无问题,建设别墅时又是如何决策、如何分配的,一定要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在查清民政局的问题后,我们将把调查范围扩大到全市。”周建新说。
有司法界人士认为,相比河南信阳“最牛官员别墅”的处理意见,景德镇相关部门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方式更为妥当。
7月6日,网络上一个名为《强悍: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的帖子披露,河南省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存在“最牛别墅群”:在3000万元巨资收购的黄金地块上,建成该局“处级领导别墅群”,该别墅当前价值约200万元,分配给领导时每套只收20万元。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紧接着,7月11日,信阳市纪委、监察局对信阳市国土局的违规行为定性为“超面积集资建房”,并出台处罚决定:停办手续、补齐房款,相关领导写出“深刻检查”。
但这个处罚决定却引起网友及舆论更大的质疑,甚至有人认为当地有关部门如此“又轻又快”地“查处”,或有立“ 挡箭牌”之意,背后另有内幕。据了解,目前,此事还未有一个让公众满意的结果。
一封神秘的
担责信
7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处于舆论风口的景德镇市民政局。几名工人正对这栋白色办公大楼的一些房间进行室内装修,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油漆味道。
景德镇市民政局局长及副局长的办公室均大门紧闭,不见其身影。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记者,领导们都到市委开会去了,全都不在。
第二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景德镇市民政局,民政局副调研员徐小龙拒绝了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而此时,一度对媒体畅所欲言的景德镇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干休所所长吴勇,也不再接受记者的采访。
据记者了解,当地纪委介入调查“民政官员别墅群”一事后,曾有一封以“干休所全体同志”的名义起草的信件,准备递交给景德镇市市委书记许爱民。
信中称,干休所于2004年在市捆牛山购买了3块共22亩地准备用来建宿舍,“基建小组和管委会考虑局领导对我们老同志极为关心,提出给局领导造4栋房,和我们同样交费”。
在这封信件中,还特意提到,当地纪委介入调查后,“我们老同志一致认为,主要责任在我们,和局领导无关。局领导从未向我们伸手要房,我们认为局领导若不能和老同志享受同等待遇,可按房子造价补齐差价”。
对这封信,有人质疑说,这是下属单位在为上级担责的表现。
但在法学界一些专家看来,如果按照这封信里的说法,民政局相关领导一旦接受这些房子,还享受了优惠,即使后来交了费,仍有受贿的嫌疑。这些“离退休干部”在信件里为民政局领导开脱,并主动承担责任的行为,不能消除相关领导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集体
福利腐败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看来,近年来曝光的官员别墅事件已经可以用“频频出现”一词来形容。
2004年,重庆有多支交警队建造豪华别墅被媒体披露,其中,梁平交警支队修建48套欧式别墅;河川交警支队修建30套联体别墅;铜梁交警支队则修建40套联排别墅。事后,相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调查此事,有关责任人被停职检查,所有别墅也被整体拍卖。
2005年,又有记者揭露了有干部在江西庐山莲花洞风景区内违规建私人别墅,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07年,作为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的河南濮阳,被发现县委县政府大规模兴建豪华办公楼,部分领导为自己修建高档别墅式住宅。
其后,又出现了河南信阳“最牛官员别墅”和江西景德镇“民政官员别墅群”。
法学界人士分析,从这些已经浮出水面的事件可以看出,这些行为都是打着集体的幌子,廉价或无偿占有国有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源大量流失。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为名进行的集资建房,实际上是侵占了公共资源、侵吞国有资产,为小团体谋私利。这种违规、超标集资建房带有明显的福利性色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铸成集体腐败,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福利性集体腐败。
“集体腐败、利益均摊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普遍现象,这些暴露出的问题都带有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明显特征。”乔新生说。
他认为,目前,集体腐败风险相比个人腐败要小很多。在我国,行政权力不受节制的现象逐渐突出,公共财政预算机制偏软,因为没有财产申报制度,官员的隐性收入不明,舆论监督受限制,这些因素都间接助长了集体腐败的气焰。
“其实,只要其中任何一个因素能得到遏制,都可以解决集体腐败的问题。”乔新生说,“而老百姓通过网络和媒体进行投诉,社会舆论监督力量的崛起,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作者:邓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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