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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继承者
发表于 2013-12-14 10:47:31
对象 发表于 2013-12-14 06:43
哦...............
好实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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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继承者
发表于 2013-12-14 10:48:09
亲鱼鱼 发表于 2013-12-14 06:43
我来看看!谢谢
人走茶凉啊 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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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继承者
发表于 2013-12-14 10:48:35
泗阳小朱 发表于 2013-12-14 10:42
人品啊 有待提高
我人品不算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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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局长苏学敏回复:你好!感谢你对国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小区土地分割登记手续一直正常办理中,需提供材料:一、开发商需提供:1、开发企业总土地使用证;2、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4、待分割宗地地籍调查资料、勘测定界报告(含宗地图、界址点坐标成果表等)原件;;5、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勘测成果报告;6、开发项目销控表;7、开发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开发商的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业主需提供:1、办证申请(商品房分割许可证由双方签字);2、商品房购销合同;3、购房发票及契税发票复印件;4、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抵押的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5、所有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校验原件)凡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同时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详细情况请你咨询开发商或我局窗口。
联系人:周宏伟联系电话:8521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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