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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侧卫 发表于 2013-1-17 14:03:02
另外,给LZ举几个小例子,供参考:
(1)、A的家长给A,B买婚房,产权登记的A的名字,离婚,房子归A

(2)、A的家长给A,B买婚房,登记的B的名字,离婚,房子归B

(3)、A的家长给A,B买婚房,登记的A,B的名字,离婚,房子归A,B共有

(4)、A,B的家长一起给A,B买婚房,登记的A,B的名字,离婚,房子按出资额按份分割

(5)、A婚前首付的房子,A一直在还贷,婚后A,B一起还贷,离婚,房子归A,A再赔给B一定数量的钱C,这个钱数C=B在婚姻期间付的钱D+D*各种增值的比率

LZ参考以上小心处理下,其实办法还是有的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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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侧卫 发表于 2013-1-17 14:08:24
还有啊,要真是准丈母娘、岳丈的意思,你准媳妇也深以为然的话,奉劝LZ还是谨慎点吧,结婚不是儿戏,一不小心悲剧一辈子~~~多句嘴,房子是你家二老买的,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你也不该觉得这房子就该有你一份,小两口但有向上之心,何不一起努力买自己的新房?选媳妇哈,比买房子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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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zyt 发表于 2013-1-17 16:51:21 来自手机
叶落随风飘 发表于 2013-1-17 10:37:07


如果我有钱买房了,我也是希望女方可以负担一点的,比如共同房贷。也有想过可能感情破裂,财产分割之类的,我自己的不论多少,都可以舍去一半。只是不希望父母因为自己事情吃亏。你觉得这个回答可以接受吗 ,

父母的钱都是父母亲的      这是必须的     女人可以分自己男人的,但是不要拿男人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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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燕枫 发表于 2013-1-17 19:01:26
这种女人要她干屌啊,不明事理,胡搅蛮缠,我看你应该考虑一下是否换个女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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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妹妹 发表于 2013-1-18 10:06:52
叶落随风飘 发表于 2013-1-17 10:11
写了名字有安全感吧?防患于未然吧。"患"就是两人散了。这个婚姻道道好多啊

新婚姻法确实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 对于女性  我个人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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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婚姻法还是1981实施的那个,不过2011年添加了一些司法解释,若说不好影响,也就对那些想吃软饭的男人或女人有影响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13:01
没看过婚姻法,有些内容还是用不上的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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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妹妹 发表于 2013-1-18 10:08:01
叶落随风飘 发表于 2013-1-17 10:37
如果我有钱买房了,我也是希望女方可以负担一点的,比如共同房贷。也有想过可能感情破裂,财产 ...

这个确实是可以接受的

像楼主的这个情况 我觉得这个女孩可能有点过了

毕竟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和楼主没有关系

点评

很多女孩都过了,很多男人都得不到信任。女的疯狂所求以求心安,男的或妥协,或抗拒。妥协的婚姻安稳吗?抗拒的结果是多年的恋情一拍两散。这是男人的问题呢,还是女人的问题呢?还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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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爱你不是我的错 发表于 2013-1-18 10:09:33
小水侧卫 发表于 2013-1-17 12:33
LZ,我悄悄的告诉你,你未来的老婆没认真读懂婚姻法~~~加上名字也无妨,嘿嘿,将来真是有什么,她讨不到便宜 ...



房子的名字肯定是加不上去了、

要买房卖房是肯复杂的事情

真的跟她说不清楚。。但是我不明白 ,她家里人怎么也不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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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操作空间了就干脆不改了,如果说对方因此不结婚,建议LZ果断放开。我不是做坏人,作为一名已婚人士,这是我的建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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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发表于 2013-1-18 10:12:10
小水侧卫 发表于 2013-1-17 12:33
LZ,我悄悄的告诉你,你未来的老婆没认真读懂婚姻法~~~加上名字也无妨,嘿嘿,将来真是有什么,她讨不到便宜 ...

我觉得你这么说有点过了,就说房子的事情吧 ,一个女人嫁个一个5年吧,生个孩子,男人现在又外遇了,离婚了,女人跌带着孩子被扫地出门,男人宁,带着宁外一个女孩在住进这个家,是吗

这样的情况还少吗  你让女人怎么又安全感

点评

我只想知道为什么结婚之前总想着离婚的事情呢?离婚有原因,若男方犯错法庭在审理时自会考虑女方合理要求。我媳妇跟我结婚前我跟她开玩笑,如果我犯错了怎么办,她说那就不跟我过了,但是相信我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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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妹妹 发表于 2013-1-18 10:13:49
小水侧卫 发表于 2013-1-17 14:00
实话实说不怕骂,呵呵,反正俺是有媳妇的人了,也不怕啥。一个刚结婚或者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房子怎么分的 ...

我如果结婚 不会要求男方家一定要有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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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男方家的房子,是他们全家的房子,将来也是女孩子自己的家,为什么就不能多花心思想想怎么融入这个家庭,让对方全家都喜欢自己呢。没有新房,小两口怎么努力买不就是了吗,为什么总想着找对方家里呢,父辈把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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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小公主 发表于 2013-1-18 10:18:20
小水侧卫 发表于 2013-1-17 14:00
实话实说不怕骂,呵呵,反正俺是有媳妇的人了,也不怕啥。一个刚结婚或者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房子怎么分的 ...

你活的话都是向着男方的,但是有很多的南宁人素质还是不行的,你这个你不得不承认,当我们遇到素质不能的男人时那该怎么办

我的一个亲生的经历,我的一个女性的朋友和他对象是要结婚的时候买房的,房子一定就30多万,买房的时候 女的家事做生意的,那时候钱没有转过来,就没有出钱,男的买房就写了自己和他妈的名字,房子拿到的时候,女的家出了10万元的装修费,这个事件本来没有什么的,结婚后都是一起还贷的,现在他的有小三了,让我的这个朋友扫地出门,什么都有不给,还不承认10万元的装修费的钱。。。。你说说 这个情况 谁比较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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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说的情况,其一,我建议你朋友走法律途径,2011年的婚姻法的若干司法解释恰好对这些有了更进一步的说明;其二,选对象,请慎重,自己的选择自己路,或许不够人情,但是现实若此。 婚姻法这玩意儿不是光保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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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爱你不是我的错 发表于 2013-1-18 10:19:32
小水侧卫 发表于 2013-1-17 14:08
还有啊,要真是准丈母娘、岳丈的意思,你准媳妇也深以为然的话,奉劝LZ还是谨慎点吧,结婚不是儿戏,一不小 ...

我真的不觉得房子是我的、、对于她这么想 说实话  我心底还是狠难过的、


觉得她一开始不是这样的人。。现在不知道进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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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女孩子可能是受了家庭影响,这个不得不考虑啊,岳父岳母这样,以后真的很难说啊,如果说在一起,只能希望LZ将来对老婆的影响力大于其他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12:07
很多时候呢,女人刚开始不求你什么的,越到快在一起的时候要求越多,你免得不仅仅你是女友一个人,还有她身后的整个家庭参谋军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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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随风飘 发表于 2013-1-18 10:24:17
红妹妹 发表于 2013-1-18 10:06
新婚姻法确实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 对于女性  我个人觉得

没看过婚姻法,有些内容还是用不上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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