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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老百姓
发表于 2012-10-18 0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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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法院是这样对待老百姓的
我叫江以传,是泗阳县“仝羽雅舍”茶楼的经营者。2011年4月1日,位于泗阳县丰泰机电城蓝调咖啡厅老板,也是该商铺的业主赵兵,与我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将其蓝调咖啡厅的房屋及所有设施,租赁给我使用,租期约定为20年,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2030年9月30日止,合同签订后,我便将全部租金95.4万元付给了他。同年10月,在我取得了该商铺的使用权后,又投入了数十万元,对该房屋内部格局、室内外广告等,重新作了调整和装修,并添置了相关物品。
今年1月4号,我在工商部门领取了“仝羽雅舍”茶楼的营业执照,2月28日办理了税务登记,在此期间,我们还招聘了10多名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了培训。正当我们开业之际,泗阳县丰泰机电城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以赵兵欠钱为由,无视国家的法律,采用流氓手段将我茶楼供电、供水线路切断,致使我们无法正常营业,在我们多次协调、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于今年的3月15号将物业公司的不法行为起诉到泗阳县人民法院。然而令我们万万想不到的是,泗阳县法院接到我们的诉状后,百般刁难、不予立案,又于今年的4月10号和12号,不顾我们的申辩和反对,先后将我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贴上了封条。
我和赵兵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我们的经营活动也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即便是因为赵兵背负债务而需要查封其房产时,那也只能是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冻结其房产的档案,不准其将产权转移出去,而不是给我们合法的经营场所贴上封条。况且我们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法院的查封行为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可泗阳法院的行为恰恰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自茶楼被查封以来,我多次去泗阳法院交涉,一是要求对我诉讼物业公司的请求予以立案审理,二是强烈要求解除查封,然而半年过去了,泗阳法院的这些官老爷们不是相互推诿、扯皮,就是不予理睬。人民法院应该是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正义和稳定的司法机关,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些手握法律权杖的法官大人,竟然执法违法,带头践踏国家的法律。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遇到这样的法院、遇到这样的法官真是欲哭无泪了,今特向你们投诉,恳请你们帮助,为我讨得一份公道。 我的电话:1385282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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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
发表于 2012-10-19 0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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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个女人
发表于 2012-10-19 0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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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水的
发表于 2012-10-19 0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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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太极
发表于 2012-10-19 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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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的诱惑
发表于 2012-10-19 12: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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