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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禾
发表于 2007-9-12 1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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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遇——感情超越了社会阶层
我刚从律师那儿学会了一个新词-解放权,这词我得在这儿用一下,因为我要重新解释“艳遇”二字。
首先,言语的定义被我们年轻人弄坏了,搞得我一听“艳遇”二字就灰溜溜的。根据我们这些 时尚 新新人类的定义,艳遇就是青春偶像剧里男主角在最离谱的情况下终于碰见女主角,并且当场发电;要不然就是坐在飞机头等舱的一对金男玉女对上眼了。其定义基本上把艳遇弄成了时尚、年轻、漂亮群体的权利,他们撞上了,相互发电,这就叫艳遇。
我是坚决反对这个定义的。艳遇要有神奇感,要有不顾一切,有点天旋地转,有点世界颠倒的感觉。比如 电影 《泰坦尼克号》里面,一个 头等舱 的千金一瞬间爱上了一个末等舱的民工,这才叫艳遇。而头等舱碰到头等舱,这只能叫“机会”。
因此,艳遇的第一个定义为:是 感情 超越了社会阶层和社会圈子。第二,我现在岁数也不小了(才29),以前碰见MM海眼前一亮,现在MM碰见我,张嘴都快叫我“叔叔”了。 我知道爱上一个比我小6、7岁的人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好多人都在反对,当有一天我对她说我放弃的时候,我才突然得明白,我们只不过是一次艳遇罢了。我想这才叫艳遇,必须是跟你不该发生感情的人发生感情。
也就是说,艳遇的第二个定义:“艳遇”必须是没有结果的,只是为了一瞬间干的混蛋事情。如果艳遇还能导致 婚礼 这么正经的事,就不叫艳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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