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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溪静
发表于 2012-7-31 11:40:09
421637668 发表于 2012-7-31 11:36
难道我这么大的帅哥一个粉丝也没有
表示么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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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溪静 发表于 2012-7-31 11:40
表示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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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溪静
发表于 2012-7-31 12:55:27
421637668 发表于 2012-7-3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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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637668 发表于 2012-7-31 11:36
难道我这么大的帅哥一个粉丝也没有
粉丝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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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未來、的曲 发表于 2012-7-31 16:57
准备啥时起诉啊
支持这样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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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俺一大跳37 发表于 2012-8-1 11:07
支持这样做法!!
赶紧采取行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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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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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溪静 发表于 2012-7-31 11:40
表示么感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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