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泗阳县人民法院姜弘洋同志利用职务之便舞弊受贿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法院领导您好,我是泗阳县人民法院的一名老共产党员,中层领导。自姜弘洋同志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向都是消极懒散怠工,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不务正事,从事自己的第二产业,中饱私囊。自2011年调入法院立案庭司法鉴定科工作以来,更是如鱼得水,先后与南京、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等地的房地产评估、工程造价、拍卖等司法鉴定受托机构,毫不避讳与其谈业务委托利润分成一事。姜弘洋蛮横的说“你们想从我泗阳法院这边获得鉴定业务,每笔业务均需按利润的三成比例提成给我,否则别想从我泗阳获得一笔业务。”所以各家受托机构只得忍气吞声的将利润的三成给与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姜弘洋收受贿赂近三十万元。
尊敬的领导,象姜弘洋这样的利用职务之便,舞弊受贿的不法之徒,请调查、清除出我们法院,树立我们法院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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