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1637668
发表于 2012-7-14 19:57:00
754 浏览 11 回复
购买被盗来的自行车,构成犯罪了吗?
我是从收废旧人中买了一辆自行车,刚买到就被被盗者家人报警,将我带到所里说是销赃并且罚款;请问我是不是犯罪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本罪是故意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是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这四种行为,只要有其中之一的,就构成本罪。“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个人为自己使用而买赃的不构成本罪。“代为销售”,是指代替犯罪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实践中需注意以下三点:1、犯罪团伙、集团在犯罪中进行分工,负责窝赃、销赃的应以该犯罪的共犯论处,而不应以本罪处罚。如盗窃汽车集团中,有的人专门窃车、有的人专门销车,对他们都应以盗窃罪处罚。2、犯罪行为人本人窝藏、转移、销售赃物的只按其所犯罪行处罚,而不再以本条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之所以这样处理,是把犯罪和窝赃或销赃看做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对窝赃、销赃行为不再另处处理,只有为别人窝赃、销赃的才构成本罪。3、行为人与盗窃、诈骗、抢劫、抢夺、贪污、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对犯罪分子所得赃物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按犯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事前未通谋,事后明知是犯罪赃物而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按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你当初从收废品人手里购买时,如果知道是偷来的,那么就属于销赃行为,反之则不是。由于自行车价值相对较低,你的行为构不成犯罪,但如果明知的话,可能会被给予行政治安处罚。| |
|
|
|
|
|
|
|
心情。
发表于 2012-7-14 22:46:29
|
|
|
|
|
|
|
心情。 发表于 2012-7-14 22:46
必须有罪··
支持,必须的 |
|
|
|
|
|
|
|
彩票玩家
发表于 2012-7-14 23:32:34
|
|
|
|
|
|
|
泗阳小丫头
发表于 2012-7-15 07:48:02
|
|
|
|
|
|
|
亲鱼鱼
发表于 2012-7-15 07:48:02
|
|
|
|
|
|
|
烧水的
发表于 2012-7-15 07:48:02
|
|
|
|
|
|
|
烧水的 发表于 2012-7-15 07:48
支持~~顶顶~~~
谢谢 |
|
|
|
|
|
|
|
烧水的 发表于 2012-7-15 07:48
支持~~顶顶~~~
谢谢 |
|
|
|
|
|
|
|
我是中文名字 发表于 2012-7-14 23:14
支持,必须的
谢谢 |
|
|
|
|
|
|
|
嘟嘟嘟
发表于 2012-7-18 07:27:59
|
|
|
|
|
|
|
小周
发表于 2012-7-18 07:27:59
|
|
|
|
|
|
登录或注册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