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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112761 发表于 2012-5-17 15:21:33 683 浏览 5 回复

钟爱一生

  钟爱一生
  刘小锐在建筑工地上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落下来,摔成了植物人,治疗了很久也没有苏醒的迹象。
  刘小锐受伤时,他的孩子刚出生不久,家庭的重担便全落到了他年轻美丽的妻子苏小红身上。每天不仅要照看孩子,还要给昏迷中的刘小锐擦屎端尿。
  一转眼两年过去了,小红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孩子大了,送进了托儿所。她又回到工厂上班,赚钱养家。在那里,还有一个人在默默地等她。他是小红和小锐小学时的同班同学戈文杰,暗恋她已有许多年。小红和小锐结婚后,他便死了心,下定决心终身不娶。
  在工厂里,每天看着小红憔悴的身影,文杰心碎了,他本怕人说三道四,不敢再追求小红。但时间久了,感情的折磨令他再也无法坚持下去。他决定向小红敞开心扉,照顾她一辈子。
  那天下班后,他跟在小红身后很久,但始终也没有勇气追上前去跟她说话。就这样一直跟着,跟着小红来到了运河边。秋天的河水疾快地向东流去,站在岸上都能感觉到它的无情与寒冷。河面上的风也很大,似乎能将小红单薄的身体卷入冰冷的河水之中,洗去她所有的烦恼与忧愁。
  小红站在河边很久,他也看了很久。时间越久,他就越担心,担心小红会轻生,跳河。他精神高度紧张,小红一个趔趄,没有站稳,吓得他急忙冲上前去,将她抱在怀里。
  冒失的举动,令他非常尴尬。他慌乱地松开双手,可小红却顺势依偎在他怀里大哭起来……
  俩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小红终于鼓起勇气向公公提出要和小锐离婚,寻找新的归宿。小红对公公说,她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她想过上幸福的生活。离婚后,她什么也不要,儿子也留给刘家,但有一个条件必须答应她,让她能常回来看望小锐和年幼的儿子。
  离婚手续办完后,文杰很高兴,兴冲冲地带小红回家,可他的父母却将大门紧闭,不准小红这个“扫帚星”进门。
  工厂里,流言蜚语,也让他俩难以做人。虽然他们已经领了结婚证,但在别人眼里,他们还似一对“姘头”。婚后的生活,也并非如同他们当初想象的那样,没有浪漫,没有温馨,只有无尽的烦恼。
  文杰整天都在想如何改善和父母的关系,让父母接受小红,如何让小红开心,不再以泪洗面。而小红则每天都在想她刚满三岁的儿子,昏迷在床的刘小锐,再也没有多余的感情可以给文杰,或许,他只是她一个避风的港湾。
  小红改嫁后,刘父立马跟她翻脸,将她拒之门外,不准她再踏进刘家半步,孩子也送到乡下,不让她看上一眼。
  不让一位母亲见到她的孩子,无疑是最残酷的惩罚。
  小红痛哭着哀求刘父让她再看一眼小锐和孩子,可刘父却痛骂她不守妇道,是个水性扬花的女人,骂她忘记了小锐才是她真正的爱人。
  小红哭着说:“我没有忘记小锐,我一直在惦记着他!我之所以改嫁,是怕自己熬不到他醒来的那天,我不想他醒来时见不到我啊!那样的话,他会伤心的!我既然做过他的妻子,这辈子也都是他的人!”
  刘父铁石心肠,冷冷地说:“这都是借口!”说完,便关上了大门。
  文杰在一旁听到了小红的哭诉,心彻底凉了。小红到底爱不爱他?难道他只是小红生命中的一名过客?他在心里问了自己千遍,却没有勇气去问小红一次。
  几年之后,刘小锐因并发症,不治身亡。送葬的那天,刘父站在殡仪馆门前好久,也没有看到小红的身影,刘父恨恨地骂:“这个狠心的女人!”
  第二天中午,刘父打开电视收看新闻:昨日,本市一女子跳楼身亡。荧屏上,一张死者生前的照片映入眼帘。刘父突然愣住了,新闻中说死者今年三十三岁,而那照片上,却是三个年少的孩子。
  在那张带血的照片背后,有四个凝血的大字,上面写着--钟爱一生!刘父认出了照片上那三个孩子,顿时号啕大哭起来,比当初得知儿子出事还要伤心。
  照片上的三个孩子,一个是年少的小红,一个是年少的刘小锐,还有一个便是文杰。
  文杰也看到了新闻。坐在电视机前,他呆滞无语。当年,他和小红结婚,是为了能让她幸福。若干年后,他和小红离婚,是为了能让自己幸福,摆脱可畏的人言,摆脱小红那颗不真的心。
  他爱小红,但不想做刘小锐的替身,做一个活死人的替身。
  看着小红用生命写下的最后四个字,文杰的心陡然迸裂,钟爱一生?她为什么要将这四个字写在童年的照片的背后?她爱的人究竟是谁?
  如果说,她爱的是刘小锐,那她为什么不将这四个字写在与刘小锐的照片上?如果说,她爱的是自己,那她为什么不将这四个字写在与自己的照片上?
  他苦苦思索,几日闭门不出。后来,他终于想明白了,小红不仅爱他,也爱刘小锐,所以她在临死前找出了三人上小学时的合影,想将童年的美好记忆和两份真挚的感情一并带上天堂……
  看着小红的遗照,文杰欲哭无泪,追悔莫及。爱情的本身并不自私,自私的,是贪恋爱情的那个人。(完)
  编辑导读:小红爱小锐也爱文杰,但这两份爱都没有好结果,最后连自己的生命也搭上了,也许正像文中说的,爱情的本身并不自私,自私的,是贪恋爱情的那个人。
  创作感言:这个故事的灵感来源于一件真实的事情,一位老同事的儿子在工地上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重伤,成了植物人。在他儿子受伤前,儿媳跟他儿子非常恩爱。可受伤后,儿媳守了两年,就改嫁了。老同事很生气,同意她离婚后,就再不让她来看他的儿子和孙子。
  儿媳每次来,都哭着离开。儿媳为自己辩解,说他的儿子已经成植物人了,自己总不可能守一辈子,过一辈子的苦日子。而老同事却总是破口大骂,认为儿媳亏欠了她的儿子,不应该离她而去。
  这个事情听到后,很有感触。究竟谁对谁错,已很难分清楚。
于刚 发表于 2012-5-17 15:27:04
路过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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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lr002 发表于 2012-5-17 15: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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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s002 发表于 2012-5-17 16:15:53
路过打了酱油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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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べ_______妳 发表于 2012-5-17 16: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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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啊 发表于 2012-5-18 16:03:30
表示来过 卡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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