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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个女人
发表于 2011-11-30 18: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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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阳县政府疯狂大拆迁
近期,江苏省泗阳县政府提出了“大干八十天,推进大拆迁”的号召,抽调全县数千名乡、镇、村干部,组织37个拆迁组,在县城进行疯狂大拆迁。拆迁费用是一类地区1200元/平方米,二类地区960元/平方米,而县政府恶意串通开发商哄抬房价,购买新房的价格是3500元左右/平方米左右;所谓安置房价格也是2000元/平方米左右,且要二年以后交房。可恶的县政府试图赶在国务院新拆迁条例发布前对全县来一个全面大拆迁,以分老百姓最后一杯羹,与民争利。请问这样的拆迁费用、这样的房价,你们让泗阳老百姓住在哪里?怎么生活?这不是让老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吗?可悲啊!
泗阳县政府的暴行至少有三点违法:其一是公然违背国务院规定的拆迁工作只能由开发商与住户商谈,而政府不得参与的规定;其二是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强迫居民拆迁,对机关干部的采取查处其住房资金来源,威胁停职等手段强拆。对地头蛇等黑社会人员则采取抬高拆迁费,让他们先拆,然后威逼平民百姓强拆;其三是安排法院参与强判,法院、公安、城管等部门参与强制执行;其四是大搞土地财政,不去实实在在的抓经济,却想赶在国务院新拆迁条例颁发前盘剥泗阳人民一把来抵充财政的亏空;其五是公然违反国务院规定的居民拆迁费必须与市场接轨,按市场二手房价格补偿的规定,而只给不到市场价一半的价格进行拆迁,强取豪夺百姓的财产!
《新华日报》11月2日头版头条刊载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和谐拆迁的典型事例,该区在城市拆迁问题上不是与民争利,而是让利于民。
淮阴区城市居民拆迁是以每平方米2500元价格拆迁的,而原地置换房屋价格是每平方米4000元,政府考虑到居民无法填补购买新房的差价,主动由政府买单1500元的差价。也就是说,居民不需要花一分钱,就可以以原有房屋的面积在原地置换价值4000元一平方米的商品房,如果面积较小的房主,还可以得到政府买单再赠送的10平方米住房;许多拆迁前只有六、七十平方米草房的居民,拆迁后都拿到了政府发给的100多平方米的新商品房。
与淮阴区相对照,江苏省泗阳县县委、县政府还有脸面对泗阳人民吗?你以一类地区1200元、二类地区960元一平方米的价格去拆居民的住房,却不管居民的死活,让他们去买3500元左右一平方米的商品房,除了少数贪官污吏和做生意的人能买起,其他平民百姓能买起这样的房屋吗?你们这不是把泗阳老百姓往死处逼吗?你们县政府企图在拆迁过程中剥夺老百姓的利益,与开发商一起中饱私囊,你们这是在与民为敌,在犯罪啊!希望你们迅速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现在,泗阳许多被列为拆迁对象老百姓为了维护自己的住房权利,都准备了汽油和液化气等战斗武器,准备与你们殊死斗争。希望泗阳县政府不要无视泗阳人民的底气,无视泗阳人民的利益,继续搞强盗式的拆迁,做遭世人咒骂、遗臭万年的千古罪人!
宿迁市政府批复给泗阳县政府的拆迁费用是每平方米2600元,而到了泗阳县却变成了960元。据说,这些拆迁费用由各拆迁组的拆迁人员包干使用,结余提留。也就是说,他们用960元一平方米的拆迁费把房子拆了,结余下来的钱,政府留一部分,其余的则由拆迁人员按功劳大小寡分。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不是拆迁富,而是拆迁人富”的说法。
强烈请求上级领导立即到江苏泗阳查处泗阳县政府的违法、违纪行为,立即叫停泗阳县政府的疯狂大拆迁,避免中国再次出现暴力拆迁惨剧的发生,不要让泗阳县政府的疯狂大拆迁给中国共产党委抹黑、中国人民出丑!
试问以爱民著称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你难道不知道自去年国务院出台新拆迁条例方案讨论稿,到目前尚未出台正式方案期间,中国许多地方政府为了打时间差,与民争利,勾结开发商、地痞流氓,以低价格强拆了多少户贫民百姓家的房屋吗?有多少个贫民百姓被杀死、自焚吗?你这是放任地方恶霸欺压百姓的暴行,其实也是一种犯罪!希望你立即督促出台国家新的拆迁条例,以避免更多的贫民遭受迫害,也为你早日洗赎罪恶!
泗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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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
发表于 2011-11-30 18:03:48
帮顶一下
听说现在广播电视局那边雨润中央新天地广场的拆迁
已经有黑社会介入了,有被拆户被打得消息传出.
埃,刚刚才颁布的新拆迁法,就这样被践踏.
中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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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发表于 2011-12-1 1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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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散人
发表于 2011-12-17 1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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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人才网
发表于 2012-1-4 15: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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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oo
发表于 2012-7-1 15: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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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都市
发表于 2012-7-21 17: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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