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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小修 发表于 2017-5-12 08:55:05 6635 浏览 0 回复

重磅!!泗阳城区天然气6月起实行阶梯价格!

日前,从县政府十七届五次常务会议了解到 ,城区居民生活用气将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18)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苏价工【2015】249)号等文件精神,经依法听证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6月1日起,城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详情如下:
  阶梯用气量
  根据相关政策,我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三档阶梯气价制度。按城区家庭常驻人口4人(含4人)为基础单位,阶梯气量如下: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至900立方米以下(含900立方米);
  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在900立方米以上。
  对家庭人口4人(含4人)以上的用户,可凭户口簿原件,前往燃气公司服务网点申请调增阶梯用气量,每增加1人,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增加60立方米,(每人每月增加5立方米),第二、三阶梯气量相应增加。
  ★第一阶梯气价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变,仍按2.60元/立方米执行。
  适用范围
  实施居民阶梯气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
  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养老院、居民住宅小区和农村社区共用服务设施(不包括经营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按一档与二档的平均水平2.73元/立方米执行。低收入家庭保障措施
  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泗阳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居民用户,执行气价优惠政策。即凭证每户每月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8立方米(全年96立方米,在一年内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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