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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哈 发表于 2016-7-30 08:29:02 195 浏览 0 回复

[人社局] 养老保险金问题

问:你好,我是高渡镇一名未在编的工作人员,我想反映一下我的养老保险问题。我自2000年2月上班,2008年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不幸下岗。在这期间,我的工资从微薄的300元涨到以后的700多元。因为是自收自支单位,自己的生活都有问题,所以就没有钱买养老保险。自2008年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工资也从1000元涨到后来的1500元,但对于有家庭的人来说,这点工资根本算不上什么,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有问题。加上下岗之前就未买养老保险,没有什么钱补缴以前的,所以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买。但是,现在我想过了,为了以后自己的生活有一份保障,我想补缴之前的养老保险,哪怕不是从2000开始,但起码也要从2008年下岗之后开始,跟其他的下岗人员一样。我想国家的《劳动合同法》里也应该有赋予我们这样的权利吧。请问下,可以吗?单位是否应该给我申请补缴?
答:您好,因不清楚您的年龄信息和详细工作档案情况,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详细工作档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房间咨询。如有疑问请与我局社保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扬  文霞
联系电话:8966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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