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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网警 发表于 2016-3-24 15:32:02 6706 浏览 0 回复

【网警提醒】警惕近期针对残疾人以发放补助金为名的诈骗

近期连续发生多起针对残疾人发放补助金的诈骗案件,被骗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此类案件专门针对生活本来已经十分困难的弱势群体,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坏,而且从目前发案情况看,此类案件仍处于高发、多发态势,各单位需引起高度关注。
     一、案件情况
        1、2016年1月22日,案犯以政府名义致电六合居民徐某,称其可以领取残疾人补贴,徐某在银行ATM机上按对方提示操作后被骗9856元。
        2、2016年1月13日,案犯以支付国家残疾补助金的名义,骗取溧水居民林某在银行ATM机上按提示进行操作,后林某被骗1500元。
        3、2016年1月21日,案犯以发放残疾人补贴为由,骗取苏州吴中区居民杨某在银行ATM机上按提示进行操作,后被骗14834元。
        4、2016年2月2日,案犯以发放残疾人救助金为由,骗取扬州仪征市居民王某信任,按照提示通过银行ATM机进行操作,后被骗8000元。
        5、2016年2月23日,案犯以发放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为由,骗取受害人龚某按照其提示,通过银行ATM机操作,后被诈骗20789元。
        6、2016年2月21日,案犯冒充省残联工作人员,以发放残疾人补贴为由,骗取受害人邓某通过银行ATM机,按照电话提示操作,后被骗2780元。
        7、2016年2月20日,案犯冒充残联工作人员,以发放残疾人补贴为由,骗取受害人廉某通过银行ATM机,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后被骗78332元。
    二、案件特点
       1、作案对象特定。犯罪分子均选择已获得残疾证的残疾人员或其家属实施作案,并且案犯事先已经掌握了残疾人员的相关资料,能够说出残疾人员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
      2、选择特定时间点。岁末年初为此类案件的高发期,各类的惠民补贴一般会选择在年底前发放。犯罪分子选择在此段时间作案,目的就是打消残疾人员的顾虑,使得信以为真。另外受害人在高额补助金的诱惑下,思想上往往放松了警惕,极易上当受骗。
      3、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犯罪分子冒充政府部门或残联工作人员,以发放残疾补助金为幌子实施诈骗,受害人平时与残联等部门联系较多,犯罪分子冒充政府部门,特别是残联工作人员较能获得受害人的信任。
      4、选择特定汇款方式。犯罪分子大多采用ATM机进行诈骗汇款,谎称只能到银行ATM机上领取补助金,而且必须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操作。受害人在操作时误以为是在向自己的银行卡汇入补助金,实际上是在向对方的银行账户汇款,等到操作结束后才发现自己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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