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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2 17: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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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2012冬季征兵相关政策解读
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宁维系千万家。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今冬征兵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解读,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学子接受祖国挑选,到军营去锻炼成长!
问:2012年冬季征兵征集时间安排?
答:今年的征兵工作共分3个阶段、5个步骤进行。①9月16日至9月30日各级召开会议,计划安排工作,核实兵役登记;②10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搞好“征兵宣传月”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征兵宣传发动;组织体检、政审业务培训;组织应征青年报名、目测、初审和初检;③11月1日至11月10日,组织应征青年体检。④11月11日至12月9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按要求组织参检人员复查,⑤12月9日至12月31日定兵、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
问:2012年冬季征兵征集条件?
答:今冬征兵继续突出“一个重点、两个优先”,即: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的青年为主,突出大学生征集这个重点;两个优先: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
1.征集对象。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就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3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2年入校的学生。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2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2年高中应届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也可征集。
2.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必须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助人,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4.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
问:2012年冬季征兵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服役期间有关优惠政策
1.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每年6000元进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偿和代偿,本科毕业生最高可获得24000元学费返还。
2.义务兵及家庭优待金。第一年列兵期间,津贴500元/月;第二年上等兵期间,津贴600元/月,二年后若选改为士官,开始领取工资。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优待金,标准为义务兵不低于3800元/年.人;进西藏、青藏兵站服役的按2倍标准发放。
3.报考军校条件。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可以报考军校。士兵考生应当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和体格检查标准,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
4.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条件。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提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毕业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入伍满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政治、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标准。
(二)退役后有关优惠政策
1.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不低于1.5万元/人,进西藏、青藏兵站部服役的不低于4万元/人。服现役满10年转业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不低于4万元,进西藏、青藏兵站部服役的按2倍发放。
2.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请,自选专业,免费参加定点教育培训机构主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短期培训为3——6个月。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按每人每年7500元安排资金(学杂费、住宿费4000元,生活补助费3500元);参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每人每年9000元(学杂费、住宿费5500元,生活补助费3500元);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月750元(学杂费、住宿费400元,生活补助费350元)。
(三)其他优惠政策
1.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2.学费减免。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3.退役后复学。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须转换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在服役期间因公致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征兵政策咨询电话:84332710)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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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飞,安宁
发表于 2012-10-12 2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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