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作品参加“创之美”江苏省残疾人 书画暨工艺品展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残联: 今年全国助残日期间,省残联、省文化厅将举办“创之美”江苏省残疾人书画暨工艺品展览。为了充分展示 泗阳残疾人艺术才华和精神面貌,请各乡镇(场)、街道残联按照文件(附后)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场)、街道残联征集1-2件优秀作品参展,并于4月21日前,将装裱好的书画及工艺品集中报送县残联。 联系人:唐滔,电话:88505908。 特此通知。 附:关于举办“创之美”江苏省残疾人书画暨工艺品展览的通知 (苏残发〔2012〕21号) 泗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 江 苏 省 文 化 厅 苏残发〔2012〕21号 关于举办“创之美”江苏省残疾人书画 暨工艺品展览的通知 各市残联、文广新局: 为充分展示残疾人艺术才华和精神面貌,进一步弘扬残疾人身残志坚的顽强精神,鼓励更多残疾人自尊、自立、自信、自强,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省残联、省文化厅决定于2012年5月共同举办“创之美”江苏省残疾人书画暨工艺品展览。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12年5月20日—22日。 展览地点:南京科学会堂。 二、参展对象 曾在市级以上书法和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展览中获奖,或在历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银奖以上奖项、在历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金奖以上奖项的各类残疾人作者均可选送作品参加,年龄不限。 三、送展要求 (一)作品应主题鲜明,充分展示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须经业内人士评鉴,有较高艺术水准。 (二)书法作品:楷书、行书、草书、隶书、魏碑、篆书均可,但不包括硬笔书法作品。各类书法作品宽度不超过3尺,装裱后送展。 (三)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粉、水彩、油彩、色铅笔作品均可。各类绘画作品宽度不超过3尺,格式不拘,装裱后送展。 (四)每件书画类参赛作品须在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 (五)工艺作品:玉雕、牙雕、石雕、木雕、陶艺、金属工艺、漆器、刺绣、编织、民族民间工艺(蜡染、扎染、剪纸、结形花边等)、传统工艺家具、文房四宝等均可。 (六)每件工艺作品须附6寸高清彩色照片,照片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手机号码、获奖情况及作品材质、装饰手法、作品规格。 四、征集办法 (一)数量安排:每市选送书画及工艺作品各20件。 (二)时间安排:各市请集中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 报送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仓巷120号;邮编210004。 收 件 人:陈雪松 联系电话:025—86993665(传真) 电子信箱:541830514@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展览期间将举行残疾人技术能手(人选由主办单位确定)现场技艺表演等活动。 (二)凡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报送作品待展览结束后一律退还作者本人,不收取任何参展费用。 (三)主办单位聘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奖。对荣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并为所有参展作品颁发入选证书。 (四)凡参加本届展览的所有作者均自动获得江苏省残疾人艺术家协会的入会资格。 (五)本次展览为公益性活动。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展览、摄影、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附件1.江苏省残疾人书画暨工艺品展作品登记表 附件2.江苏省残疾人书画暨工艺品展作品标签卡 附件3.江苏省残疾人书画暨工艺品展作品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残疾人 艺术 征集 通知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江苏省残疾人书画暨工艺品展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 | 作品类别 | 书法:□楷书 □行书 □草书 □隶书 □魏碑 □篆书 □其它美术:□国画 □油画 □水粉 □水彩 □油彩 □其它 □色铅笔工艺:□雕刻 □刺绣 □编织 □民族民间工艺 □漆器 □陶艺 □其它 □文房四宝 | 作者基本信息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残疾类别 |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通讯地址和邮编 | | 创作获奖情况 | |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 推荐单位 | 月 日 (盖章) | | | | | | | | |
附件2 江苏省残疾人书画暨工艺品展作品标签 市别: 作者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作品名称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含区号) | | 备 注 | | | | | | | | |
附:1、请将以上内容正楷书写清楚,粘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2、此表可复印。 附件3 江苏省残疾人书画暨工艺品展作品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编号 | 节目名称 | 作者姓名 | 作品规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推荐 单位 | 联 系 人 | | 单 位 盖 章 | 电 话 | | 传 真 | | 邮 编 | | 地 址 | | 负 责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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