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肥肥
发表于 2007-6-4 11:46:24
3760 浏览 1 回复
烟、酒、茶之酒
如果说烟能打开局面,那么酒则能打破界限。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讲究内外有别、亲疏有差、长幼有序、贵贱有等,如若逾越,便是“失礼”。现代社会虽然平等多了,但年龄、资历、地位的差异总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界限、有隔阂的。能最有效地消除它们的,也就是酒。真正的酒席上是“没大没小”的,因为非如此不能尽兴。一杯下肚,全身放松;两杯入怀,宠辱皆忘。等到关于公关者以“花言巧语”强行劝酒,稍会饮酒者以“豪言壮语”自作多情时,酒会便空前热闹起来。有的高声叫添酒,有的低声唱小曲,有的换酒杯,有的换座位,总之是一派“胡言乱语”。这时,所有的人,都既无分宾主,也无分贵贱,人人都是“酒神”,个个都是“醉鬼”,真真正正是人人平等,大家一样。亲疏贵贱,男女老少,种种差别都被酒精消解。什么规矩、防范、禁忌、礼仪,也都化为乌有,只剩下不分彼此的和睦融洽。中国人之爱喝酒,爱劝酒,爱在喝酒时猜拳行令,吆五喝六,吵吵闹闹,要的就是这种平等和融洽,亲密和热闹。
中国人喝酒的资格很老。历史学家一致认为,中国有谷物酿酒,起源于新石器时代,惟在是源于仰韶文化时期抑或龙山文化时期的问题上尚有争议,总之是十分久远。酒的种类,三代时就有很多,有澄酒,又称“清酒”,是久酿后又滤去酒糟的米酒;醴酒,又称醪,即老糟,是短期内酿成的连糟糯米酒;香酒,又称鬯,是用郁金香草或香茅草加在米酒里浸泡的酒。这些酒,主要是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敬神,因为神只闻香味不吃食物,酒香扑鼻,自然敬神最宜;二是做菜,如“周代八珍”之一的“渍”,就是香酒牛肉;三是治病,即用酒浸泡药材,以便药性发散;四是公关,谓之“酬酢”。“酬”是主人敬酒,“酢”是客人回敬,今人谓之“应酬”(就即酢)。总之,酒原来是一种有实用价值的东西,并非简单的只是饮料。
然而,正如请神吃饭终于变成请人吃饭,实用的酒也终于变成了人的一种享受。据说当年有个叫仪狄的,发明了一种“旨酒”,进奉给大禹。禹喝了以后,觉得“味道好极了”,于是便断言:“后世必有人以酒亡国者”,结果不幸而言中。他的孙子太康,便因为而“亡其国”。末代子孙夏桀甚至因“酒浊”而“杀庖人”,结果也亡国。殷的纣王,也是以肉为林,以糟为山,以酒为池,划船在酒池里豪饮,饮到烂醉时,便举行男女三千人的裸体舞会,终于弄得家破人亡。所以,“周革殷命”以后,周公便发布禁酒命令,如有群饮,于法当斩。后来,《汉律》也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以后禁酒的事还很多。比如曹操,就曾下令禁酒,还因此而杀了反对禁酒的孔融。
其实曹操也是喝酒的,否则怎么会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诗句?事实上,官方要禁的,并不是酒,而是酗酒和群饮。只因酗酒和群饮屡禁不止,有时便只好连酒一并禁了。禁酗酒好理解,因为酒喝多了,便神志不清。为君者神志不清必乱政,为民者神志不清必乱礼,两者都会导致亡国,非禁不可。禁群饮也有道理。因为大家在一起“共食”,谦恭礼让,恩一粥一饭来之不易,便会感念君父,更加效忠朝廷。聚在一起“群饮”,酒壮了胆,难免说些不忠不孝发牢骚的话,弄不好便会起心“谋反”,至少也会弄得秩序大乱。所以,尽管“共食”是大家聚在一起吃,“群饮”是大家聚在一起喝,都是“群”,但“共食”就该提倡,而“群饮”便要禁止。
不过,一群人聚在一起喝酒这事,当真要禁,那是禁不了的。比如国宴、家宴,给上司接风,为朋友饯行,还能不聚在一起喝点儿?于是便只好规定不得“无故群饮酒”,也就是“群饮”要有“正当理由”。这倒是难不住中国人。有个相声讲,某单位领导宣布,为了纪念伟大的科学家巴甫洛夫,加深对“条件反射”的理解,全体到烤鸭店吃烤鸭一次,结果,“学习效果”很好,同志们在酒席上都“感动得流下了哈拉子”。
于是又只好规定,即便是在一起喝酒,也要讲究礼仪。这就不怎么行得通了。因为饮酒之乐,恰在无拘无束。当年,齐威王问淳于髡:“先生能饮几何而醉?”淳于髡回答说:“臣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威王不懂。淳于髡说,如果是大王赐酒于殿堂,监视酒政的执法官站在臣的旁边,纠察司仪的御史官站在臣的背后,臣诚惶诚恐,伏地叩首而饮,不到一斗便简直醉了;如果是乡下人在一起喝酒,坐无分贵贱,席无分男女,敬酒没有时间限制,博戏完全自由组合,抓住了异性的手也不受罚,瞪着眼睛看人也不受禁,女人的首饰乱七八糟地落了一地,鞋子袜子也乱成一团,在这种气氛下,臣便是饮八斗,也只有两三分醉。可见饮酒之乐,全在身心的放松,哪里能“行礼如仪”?
需要放松身心的人很多,帝王将相如此,平头百姓也如此。需要靠酒来结交朋友协调关系的人也很多,商界官场如此,市井村间也如此。何况还有文人,文人没有酒,就没有灵感了。所以历史上禁酒令,常常不过一纸空文。但一来二去,弄得酒的名声不大好,却也是事实。比如说,“酒肉朋友”啦,“酒色之徒”啦,“酒囊饭袋”啦,“酒色财气”啦,都不是什么好词。
当然,名声最坏的还是“酒色”二字。酒是色媒人,三杯落肚,便“色胆包天”。当年西门庆勾引潘金莲,便正是在她“一盅酒落肚,哄动春心”之时。更有一个叫苏五奴的,公然让自己的老婆张四娘当“陪酒女郎”。请张四娘陪酒的人,当然都“醉翁之意不在酒”,一门心思只想把苏五奴早点灌醉,好和四娘干那事。苏五奴便说,只要多给我钱,便是吃“糙子”(蒸饼)也醉了,用不着喝那么多酒啦!酒既为淫乱的祸首,正统的道学先生,自然主张禁酒,或主张酒只能用于祭祀和官方的酬酢。
于是酒的地位,便逐渐地让位于茶。 |
|
|
|
|
|
|
|
老牛
发表于 2007-6-4 14:10:37
|
|
|
|
|
|
登录或注册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