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上西楼
发表于 2007-4-5 17:51:33
6288 浏览 4 回复
女大学生网上“待售” 一夜一千元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机关日前破获一通过网络组织介绍卖淫的特大犯罪团伙,令人吃惊的是,该团伙中相当一部分卖淫女竟然是在校的女大学生。有关教育专家认为,女大学生卖淫团伙的出现反映了当前大学生群体中金钱观念的扭曲和道德观念的沦落。
靓丽女大学生网上“待售”
点击一个私人服务器的网址,网站的首页就出现了20多幅靓丽女孩的照片,如果不知道实情,许多人会以为这里是个模特图片网站,可是在网页下方的文字却隐隐道出了其中的几分奥秘:“商务公关,在校女大学生,每次1000元……”
2005年11月初,杭州《钱江晚报》的记者向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武林派出所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杭州有人正在通过网站介绍女子卖淫,而且这些女子都是在杭各大高校的女大学生。根据这一线索,民警上网通过已知的QQ号码和一个化名介绍的人取得了联系。
经过一番对话,“介绍”给民警发来了一个地址,在民警汇给他50元“入会费”后,又发来了密码。登录网站后,民警果然在页面上看到了众多的女孩照片,根据照片下的说明,这些女孩子全部都是在校的大学生,可以提供商务公关服务,并满足客户的各种要求。为了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民警假装成“客户”挑选了其中一个女孩的照片,提出要对方提供性服务,要求必须是在校的女大学生。“介绍”在经过多次试探,确认没有“危险”后,与警方商定了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11月8日晚,一个身穿白衣的漂亮女孩敲开了杭州金山大酒店的一间房门。“你好,我是介绍叫我来的……”当民警对其表明身份时,女孩用手遮住了自己的脸。
经审查,这个女孩是杭州某学院大二学生张某。根据张某的交代,她是受人指派来到房间的。当晚,警方就找到了网名“介绍”的余杭人钱某。尽管钱某不承认自己是在介绍卖淫,只说是给人“介绍女朋友”,但根据在钱某家中查获的电脑上的QQ聊天记录和电话联系方式,民警顺藤摸瓜,抓获了多名团伙成员和嫖客,一个特大网络卖淫团伙开始现出端倪。
网络黄色中介瞄向校园女孩
武林派出所副所长时国强向记者介绍,钱某原系杭州某重点大学学生,在校期间因盗窃犯罪被判缓刑,并被学校开除。离开学校后,钱某在杭州开了一个模特介绍公司,实际上却是披着合法经营的外套,干卖淫中介的非法勾当,而他所谓的“卖点”就是这些女孩全部都是“清纯”的在校女大学生。
据了解,钱某经常登陆一些热门论坛或聊天室,频繁更换QQ号码,以不同的身份整夜挂在网上,并在网上公然贴这样的帖子:“招年轻女性,陪聊,喝酒,月薪数万,有机会认识上层人士。”当有女子和他联系时,他就会多方诱导对方从事卖淫勾当。警方在钱某的手机中发现,他所控制的卖淫女至少有十多人,其中相当部分是在校大学生。钱某通过私人服务器在网上建立了一个网站,网民只要缴50元会费就可以得到密码进入网站。钱某还将女大学生的照片在网站上公布,只要点击照片就可以获得她们的联系方式,以800-100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钱某每次要向女大学生收取200-300元的“介绍费”。目前,钱某已经被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一些有钱人开始将寻欢的目光瞄向高校,认为女大学生的素质高,“安全卫生”。还有的人甚至专门要求包养女大学生作为情人,这样既不容易招惹麻烦,带出去也有“面子”。而一些不法人员也将介绍女大学生给老板作为生财之道。钱某就是其中之一。而同时也有不少女大学生在金钱面前没有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警方抓到张某时,她已经是第二次出卖自己了。面对警察讯问,张某的坦然让民警感到不可思。“我们感觉她可能会无地自容,没想到她一点这种感觉都没有,讲得好像都是别人的事情……”
钱某手下的一个女大学生小婷告诉记者,最早她是通过一个女同学认识钱某的,刚开始是给他的模特公司做模特,每次能赚100元。后来钱某问她能不能“开放些”,小婷问这是什么意思,钱某表示就是和客人上床发生性关系,每次可以得到800元。钱某还向小婷保证,这些“客人”都是有钱的老板,如果两个人感觉好,以后还可以发展下去……尽管小婷当时拒绝了钱某的要求,但几天后,她终于没抵住诱惑,拨通了钱某的电话号码……
警方表示,目前不少从事色情勾当的不法之徒开始将目光瞄向校园,而随着电脑网络的发展,人们通过QQ、MSN等网络媒介结识的机会越来越多,从事非法性交易的隐秘性也越来越强,警方一般很难及时掌握,更难以获得有关组织者的相关犯罪证据。
扭曲的金钱观造就大学生道德黑洞
当记者面对22岁的大二女学生沈某时,实在无法将眼前这个乖巧、漂亮的女孩和卖淫女三个字联系起来。但事实却是残酷的,在钱某的网站上,沈某的照片被放在了第一位,很受客户的欢迎。沈某告诉记者,家里每个月给她1500元零花钱,但她经常要买高档的时装和化装品,还要到高级酒吧消费,一次的消费都在1000元以上,家里给的这些钱根本不够用,她就开始想办法赚钱“补贴”自己,而出卖自己则是最快的方法。从2005年初开始,沈某从事性交易近10次,所得的近万元钱财都被她花掉了。沈某说,刚开始做的时候不适应,心理上受不了,可后面几次就无所谓了。
记者在采访涉案的女大学生时发现,这些女大学生的家庭经济环境并不差,基本的生活费用能够得到保证,而她们通过从事性交易得来的钱大多被挥霍了。令记者吃惊的是,在谈到从事性交易的时候,这些女大学生没有觉得这是很羞耻的事,在她们眼中没有钱买高档服装和化装品似乎更令她们难堪。
当这些女生的家长知道自己的女儿竟然从事卖淫活动时,他们的震惊是难以描述的。一对父母知道了女儿卖淫的事,怎么都不能相信。他们对女儿说,要是你找男朋友,我们也认同,你可以带到家里来;你要多少钱我们都给你,零用钱也好,买衣服化妆品也好,我们都给你。但是你不能去做这种事情啊!
一名涉案女生对记者说,其实在她周围的女同学中,还有不少和自己干同样的勾当,只不过每个人都在学校里小心地掩饰,大家都心照不宣罢了。还有的女生和社会上的大款关系暧昧,每到周末,学校门口停满了来接女生的高档轿车……
除了扭曲的金钱观和道德观外,这些女大学生还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记者采访时发现,她们虽然都知道从事性交易是不对的,但都不知道这样做已经涉嫌违法,更不知道组织、介绍卖淫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女生倪某在自己尝到了甜头后,甚至还跃跃欲试,准备自己也从事中介业务,给自己周边的女大学生拉起了皮条。
武林派出所所长阮水林告诉记者,从警方目前查明的情况看,这些女大学生进行性交易都是瞒着周边同学的,她们的学校老师也都不知情。沈某和倪某也向记者表示,她们学校里的老师大多只在上课时间出现,即便是班主任一个学期也难得见到几次,对女生平时在干什么也基本不闻不问,即便彻夜不归也没有人查问。
一位常年从事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大学德育教师表示,目前一些高等学校,特别是大专院校里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相对薄弱,一些学生的金钱观和道德观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而学校的老师又和学生缺乏沟通,不能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此,校方应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改变当前这种只管上课灌输、下课放任自流的局面。(完) |
|
|
|
|
|
|
|
女大学生卖淫的六大贡献
女子卖淫的新闻有卖点。女大学生卖淫的新闻更有卖点。特殊的卖点吸引了记者、媒体和大众读者的眼球。难怪最近几年,关于女大学生卖淫的报道屡屡见诸媒体,前天是广州,昨天是重庆,今天是杭州,明天呢?上海还是北京?也许早卖上了,哪有必要等到明天。要等,也只是等记者。等待记者烹调一道色香味俱全的新“妓菜”。
开场白算我胡说八道。无意诋毁荣耻在心的善良记者。也无意贬低不知荣耻的女大学生。只是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女大学生卖淫,真的是为了虚荣吗?想来想去,总觉得这是一个借口。面对好奇的嫖客,她们能够说什么?面对暗访的记者,她们又能够说什么?面对警察的询问,她们还能够说什么?正如不是女大学生的妓女,她们总是众口一词地使用三个字的旁白:“家里穷。”
如果“虚荣”真是女大学生卖淫的借口,那么真正的原因呢?她们难以启齿,我只好瞎猜,估计致命的一条,是她们的“性观念”早早地走在了时代的前列,无所谓“贞操”了。与其闲置,不如合理使用,嘿,居然还一举多得:
一得,可以减轻家庭负担。供一个大学生真不容易。这几年,多少家庭为供养儿女上大学而陷于窘境?多少父母为培养大学生而累死累活?父母之苦,儿女岂有不知?大学生的孝道之一,少花父母血汗钱。男孩可以打工,用臭汗来体谅父母。女孩呢?家贫吃惯了苦的也可以打工,家境较好、没怎么吃过苦的,又不好意思向父母多要钱,只好把目光转向自己的下身。再说了,不是要发展教育产业吗?没有大学生的高消费,教育产业不就流产了啊!
二得,可以体验不同层次的“性福”。大学不是修道院,女大学生不是修女,禁欲是行不通的。与其无偿贡献给男生,不如有偿捐献给嫖客。有父亲说,女儿找个男朋友,带回家也可以啊,怎么能去干那种事呢?唉,真乃不理解扯淡时代的女孩子!跟男生谈恋爱,亏透了。跟男人来直接的,都不亏。不把卖淫当职业,而仅仅看作课余兼职,大概也能获得女性生理的满足,跟男人一样的满足。不要以为卖淫女都是“死鱼”角色,也许,还真有常人理解不到的快感。
三得,可以优化妓女队伍文化结构。女大学生的加盟,对传统意义上的妓女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可以让她们认识到,并非只要是女人,就吃得了这碗饭。面临失去生意、淘汰出局的危险,恐怕要考虑提升文化层次、改进服务质量了。这也为打算加盟的未来妓女提供了借鉴:要想卖个好价钱,不仅要身段好,还要有文化。如此这般,文盲、半文盲妓女就越来越少了。
四得,可以提高好色男人的文化素质。与一个会吟诵唐诗宋词的妓女相处,与一个会谈论黑格尔哲学的妓女相处,与一个对社会时政有独到见解的妓女相处,与一个不嚼口香糖不说脏话的妓女相处,好色男人能够学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自觉不自觉地跟着“文化”起来,生怕让女大学生看出自己没层次。从这个意义上讲,女大学生卖淫对社会的贡献要胜过二月丫头在网上卖弄风骚。网上有多少未成年人啊!丫头勾引未成年人,其危害远远超过女大学生卖淫。
还有一得,是关于媒体的。老是打工妹卖淫,老是下岗女工卖淫,老是中学生卖淫,老是少女被迫卖淫,读者已经不答应了。媒体也要生存啊。女大学生卖淫,总算为媒体的这类报道提供了新的素材。照眼下的趋势来看,下一步可能得关注女研究生卖淫的事了。有卖淫经历的女研究生,赶紧跟媒体联系,爆点猛料,让大众读者再兴奋一把! |
|
|
|
|
|
|
|
洁之颖
发表于 2007-4-5 19:27:44
|
|
|
|
|
|
|
楼主 |
独上西楼
发表于 2007-4-5 19:50:35
|
|
|
|
|
|
登录或注册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