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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猪
发表于 2017-5-22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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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人载客三(四)轮车第二阶段整治从今天开始了!
有时,三(四)轮车是比奔驰还要吃香的交通工具,
但是,对于一些三(四)轮车车主来说,
他们有着我的世界唯我独尊的信念,
他们闯红灯、随意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特别是堵车的时候,那叫一个“无孔不入”,
他们开着三(四)轮车,
却还是一颗行人的心!
终于终于,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我县积极回应民意,
开展城区载人载客三(四)轮车整治,
集中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5月21日之前,
对前期已设为三轮车禁行路段开展先期整治;
第二阶段是5月22日开始,
对主城区范围内三(四)轮车依法查处查扣。
5月22日起,由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监管、教育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禁行区域设置17个外围管控点、4个流动巡查组,全面禁止载人载客三(四)轮车在东至洪泽湖大道、西至西安路、南至运河大道、北至文城路(含上述路段)闭合区域内所有路段通行,再掀整治新高潮。
交警蜀黍与小伙伴们一起重温关于载人载客三(四)轮车禁行的相关内容吧!
禁行对象
各类非法拼装、改装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各类非法载人、载客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
禁行时段
2017年5月22日起,每日早7时至晚7时。
禁行路段
东至洪泽湖大道、西至西安路、南至运河大道、北至文城路(含上述路段)闭合区域内所有路段。
处罚措施
1.上述禁行车辆违反通告规定驶入城区禁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城管部门依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查扣并拆除非法动力装置,依法查处。
2.各类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违反通告规定,非法载客运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
3.企业、个体人员违反通告规定,非法生产、组装、改装、销售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
眼见必查、查必从严!
整治持续进行中……
希望小伙伴们都能从自身开始,
狠狠地抵制三(四)轮车,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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