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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局]
发表于 2016-8-5 08: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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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局] 投诉交投公司不履行招标协议书规定
问:我是交投公司城西修理厂承包商,交投公司招投标时,刘以柱签定招投标协议书,规定修理厂有3个服务站,可是他们并没有建设。而且招投标协议书规定厂房面积为1015平方,交投公司现在却占用厂房86.7平方用作于办公室,规定场地500平方,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场所地。我是招标款全额付清,他们却不履行协议书规定,请处理。
答:你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了解核实:(1)交投客运站公司一直在积极与宇通等公司对接建设服务站事宜,因承包方不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故无法办理;(2)交投公司目前使用的办公场地是与承包方友好协商承包方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的;(3)现场具备投标时约定的维修场地;(4)按照经营承包合同约定,投诉人应按时交纳承包金,逾期一个月的,发包方有权收回修理厂,投诉人己严重超过一个月期限,故意拖欠承包费达3个多月。同时据相关方反映,投诉人的车辆修理服务质量严重存在问题,修理周期较长,配件价格较高,修理人员技术水平偏低,缺乏LNG、CNG等专业人才,维修后屡屡出现问题,不仅导致交投公司车辆维修成本上升,影响运营,还导致驾驶员强烈不满;(5)该投诉人非交投修理厂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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