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比地震还可怕——女人要自强
2013-09-07新《婚姻法》的新规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三不做”!
三做: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的投入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和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人投资理财做保障。
三不做:
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自己好吃好喝。
3、对方父母如果没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房,却要小两口来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事,这买卖也太划算了。
婚姻法 楼主悟出那么多门道来
盗梦空间2014 发表于 2013-10-24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婚姻法 楼主悟出那么多门道来
哈哈 转的啊
我还没有那么聪明啊(*^__^*)
支持说的对本来女人就是弱势群体 就应该多保护
非常同意!
这个婚姻法有点坑爹啊
房子肯定是要写在两人的名下的 这个不然对女性是不公平
现在社会对女性的尊重已经改变很多了 从父系社会已经向女权加重发展
为人师表 发表于 2013-10-24 17: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社会对女性的尊重已经改变很多了 从父系社会已经向女权加重发展
层主是说街上女装店多了吧哈哈
楼主太片面了三不做现实中这样的人少之又少啊 要是真是三不做还不被人骂死啊
这个都是吐槽目前正常的人家怎么可能让女方吃亏呢吃亏 哪个女人嫁哦
你这一转,又有很多人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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