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中汇财富广场招投标存在重大问题
局长及各位领导您好,在26日上午9点30分举行的中汇财富广场前期物业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请您在百忙之中核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并对本次招投标予以废标,对中标公司做废标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明显错误,其中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为SYZB(2013)72号,实际招标编号为SYZB(2013)83号;
2.本县唯一一家二级资质物业公司在前2次招标中均没有报名,此次前来参加,是否是中标单位请来协助围标不得而知,如真的在意中汇,为何前2次不报名参加?请复查此公司标书和中标企业标书,看是否有雷同;
3.虽然说是采用综合评分,但是最终结果是按照价格来确定的,即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之为第二名,报价最高的为最后一名,请局长明察,相信这不是巧合,明显的糊弄人吗?
4.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个人服务面积不得大于2500平方,招标面积为57139,最低配置应为大于等于22.85人,按照四舍五入法则,取最低23人,按23人计算,按照最新劳动法规,按照宿迁社保相关规定,实际工人费用为23*1100(泗阳最低收入)*12(月)等于303600元,综合法定税费按照5.55%计算,中标物业公司报价为434400*5.55%等于24109元,社会保险基数1794*29%*23*12等于143520元,以上合计471229元,此费用已经超过中标报价费用,何况8月社保基数还会再次上调?
5.以上光人工测算已经超过其中标价格,尚有垃圾清运费,公共设备维护费,企业合理利润,公共能耗费等没有计算,中标企业已经触犯评标、定标原则第二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由产品成本和企业成本共同构成的个别成本;
6.中标企业和开发企业某位总子级别管理人员有联系,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事项,请局长详查;
综上所述,请局长处理招标代理企业工作的不严谨,按照法律规定对中汇财富广场本次招投标予以废标,对中标企业恶意低价予以处理,并拒绝其在泗阳继续开展物业服务,以上请督查,谢谢!恳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 电话13140866188
这样是对多少人不公平啊
先看看怎么样! 不错,看看。 挺好啊 元芳 你怎么看
亲,有几个工程招投标过程没问题的??????????
元芳用眼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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