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发生的悲剧 事故背后的思考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本当高兴,可我的心情却特别沉重!希望大家记住今年的3月5日,在泗阳南刘集某建筑工地,一位女士被安全事故夺去了宝贵的生命!她再也无法共度自己的节日!永远无法赡养老人和照顾孩子。
其实,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是施工企业及个人昧着良心赚取安全设施费用,置工人安全与不顾;
大家看到照片中的某建筑工地,已施工到三层,竟无脚手架及外围防护!施工安全如何保障?岂不是在悬崖边挣钱?
如果把人的生命比作是“1”时,我们的事业及财富就是在“1”后面加“0”,“0”加的越多,说明我们的事业越辉煌,财富越多。倘若人的生命不存在了,就算有再多的“0”,又有什么意义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其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也是各级政府和企业领导义不容辞的责任。试想:作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搭建租来的脚手架的开支可谓九牛一毛;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发生3.05的惨剧,夺走工人的生命的开支动辄几十万。相比之下孰轻孰重,不言而喻。
本人并无恶意,只是希望通过此贴,希望大家尊重生命,保持“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的三不伤害原则。要知道:家人期望你平平安安、身体健康!我们肩负着维护自己和他人家庭幸福生活的重担!就必须把保护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
怎么搞的 赔钱了没有啊
中国政府就是的 必须等到出事了之后才会关注的啊
当地的镇政府就没有监管措施?
或者说就没一个相关部门监督吗?
永恒 发表于 2013-3-8 2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搞的 赔钱了没有啊
赔了!女士48岁,据说赔了55万!就是刘三公路南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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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验了呀,出了事情都能处理的游刃有余了,要监管做啥呢
石破天惊 发表于 2013-3-8 2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赔了!女士48岁,据说赔了55万!就是刘三公路南的小区!
孩子可怎么办啊
叶落随风飘 发表于 2013-3-8 2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经验了呀,出了事情都能处理的游刃有余了,要监管做啥呢
是啊,太不拿农民工生命当回事了
不过也是,死个人,就也赔那点钱
说不定工地上省下来的钱,都不止这些。。
石破天惊 发表于 2013-3-8 2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赔了!女士48岁,据说赔了55万!就是刘三公路南的小区!
55万,换不不来生命啊
反正如果是我,我是不愿意的。。。。
没有安全意识,必将吸取血的教训
安全重于泰山。监督不到位,管理不到位,事故处理不到位,责任追查不到位,老板吸取教训也不会到位。
安全第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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