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巴黎城加收电费 伤不起啊
我是阳光巴黎城小高层的住户。在此向各位领导反映个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声称该高层电表是由开发商立户,只立了一个电表户头。所有住户在总表的线下安装分表。所有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但供电主管部门核定收取的电费是每度8角6分7厘。而物业公司实际收取的每度电费是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该物业工作人员竟然声称如果你感觉电费高可以不使用。而开发商却并没有在供电部门申请一户一表,这样一来我们住户只能使用高价电。请领导帮助解决。 领导很忙的 亲 浅浅的笑 发表于 2012-11-17 1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领导很忙的 亲
亲 领导没时间的 建议自己去有关部门找 忘了又如何 发表于 2012-11-17 1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自己去有关部门找
有些事情 还需要亲自动手的 按理来说电费没有那么高啊又不是工业用电 愿得一人心 发表于 2012-11-17 1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理来说电费没有那么高啊又不是工业用电
是的呢.。。。。怎么那么贵 冬天电费也很黑人的啊 领导没来我来了{:10_358:} 不告状 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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