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创建农村卫生服务站“合格药房”
我县在一级医院全部建成“合格药房”、“规范药房”基础上,将于7月份推进农村卫生服务站“合格药房”创建工作,并于今年底实现100%达标。 为此,我县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卫生服务站“合格药房”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并成立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合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县药监部门还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药学技术人员主动下基层、进农村,上门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剂人员进行药品管理知识培训。mo162 晨溪静 发表于 2012-8-1 16: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_290:} 小资 发表于 2012-8-1 16: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_288:} 晨溪静 发表于 2012-8-1 16: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0_351:} 小资 发表于 2012-8-1 17: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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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_341:} 小资 发表于 2012-8-1 18: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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