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女大学生13刀自杀 警方给出理由难服众
郑州一女大学生身中13刀死亡 图为女生身前生活照
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6月19日报道,郑州一女大学生身中13刀死亡,其中,胳膊上(有刀伤),腿上有5刀,脖子上有6刀,总共13刀。在家属的一片质疑声中,警方坚持认定为死者自杀。又一起高技术含量的自杀事件?!死者“自杀”前,未经重大变故,无明显情绪波动,从常识上讲,无自杀动机。身中13刀,一弱女子岂能轻易办到?似无自杀可操作性。然而警方为什么匆匆认定为自杀?在家属的质疑下,为什么坚持己见,而不去积极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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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对警方认定的质疑之声,屡见报端,不绝于耳。为什么警方屡屡陷入这一是非的漩涡?抑或受害人家属或者公众在案件的冲击下心态失衡?然而,事实一再证明,家属或公众的质疑不无道理,警方认定屡摆乌龙。公众对警方认定的批评,不在于对警方的拒斥,而在于相信和依赖警方应该惩恶扬善,为民伸冤;公众对警方认定的质疑,不在于警方的不作为,而在于其作为有欠公允;公众对警方的质疑,在于警方的作为常常偏离常识,难以让人接受。以13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那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啊?以13刀来自杀,那需要多么高明的自杀技巧啊?如果先刺大腿5刀,一女学生还能忍受剧痛再去抹脖子吗?如果先抹脖子还未自杀成功,也不至于再去刀刺大腿啊?警方何不抓住疑点,一路挖下去,找出真相呢?
在过去的案例中,偏离常识的警方认定,在真相大白之后,往往落得一个笑柄。是什么因素驱使着警方认定常常突破常人的想象力?是利益纠葛吗?或者其他难以言说的因素?不管怎么说,受害人家属或公众对警方认定是抱有相当大的期待的。警方在认定方面,理应慎之又慎,毕竟,警方一言,不仅牵涉着政府的公信力,更关乎许多人的生命。但是,从过去的案例来看,突破常识的警方认定,往往是一个谎言,而为了让这一谎言言之凿凿,让人相信,又需要去制造更多的谎言。然而,谎言终归敌不过事实和真相。当水落石出时,不仅是警方形象受损,更让受害人家属在申述过程中付出超常规的代价,也让社会和公众脆弱而敏感的心再添新伤。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警方的草率认定,往往是付出了更多的行政成本,而制造了一场得不偿失的狗血式博弈。这又是何苦呢?
公众相信却质疑警方,警方本应好好反省,知错能改,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将自己推向质疑的声浪中?如要重拾公众信心,重树警方形象,则请自警方认定始。在认定上,大可不必轻下结论。牵涉到人命关天的大事,警方务必有一颗敬畏生命的心,尊重而不剪辑事实,尊重常识,遵循常理,体察常情,让警方认定不再草率,让受害者不受第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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