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637668 发表于 2012-7-14 19:57:00

购买被盗来的自行车,构成犯罪了吗?

我是从收废旧人中买了一辆自行车,刚买到就被被盗者家人报警,将我带到所里说是销赃并且罚款;请问我是不是犯罪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本罪是故意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是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这四种行为,只要有其中之一的,就构成本罪。“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个人为自己使用而买赃的不构成本罪。“代为销售”,是指代替犯罪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实践中需注意以下三点:1、犯罪团伙、集团在犯罪中进行分工,负责窝赃、销赃的应以该犯罪的共犯论处,而不应以本罪处罚。如盗窃汽车集团中,有的人专门窃车、有的人专门销车,对他们都应以盗窃罪处罚。2、犯罪行为人本人窝藏、转移、销售赃物的只按其所犯罪行处罚,而不再以本条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之所以这样处理,是把犯罪和窝赃或销赃看做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对窝赃、销赃行为不再另处处理,只有为别人窝赃、销赃的才构成本罪。3、行为人与盗窃、诈骗、抢劫、抢夺、贪污、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对犯罪分子所得赃物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按犯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事前未通谋,事后明知是犯罪赃物而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按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你当初从收废品人手里购买时,如果知道是偷来的,那么就属于销赃行为,反之则不是。由于自行车价值相对较低,你的行为构不成犯罪,但如果明知的话,可能会被给予行政治安处罚。|

心情。 发表于 2012-7-14 22:46:29

必须有罪··

我是中文名字 发表于 2012-7-14 23:14:54

   心情。 发表于 2012-7-14 2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必须有罪··

支持,必须的

彩票玩家 发表于 2012-7-14 23:32:34

明白了,好多法律总是知识。支持楼主。

泗阳小丫头 发表于 2012-7-15 07:48:02

不错,看看。

亲鱼鱼 发表于 2012-7-15 07:48:02

呵呵,明白了

烧水的 发表于 2012-7-15 07:48:02

支持~~顶顶~~~

421637668 发表于 2012-7-15 08:11:03

烧水的 发表于 2012-7-15 07: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顶顶~~~

谢谢

421637668 发表于 2012-7-15 08:11:12

烧水的 发表于 2012-7-15 07: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顶顶~~~

谢谢

421637668 发表于 2012-7-15 08:11:33

我是中文名字 发表于 2012-7-14 23: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必须的

谢谢

嘟嘟嘟 发表于 2012-7-18 07:27:59

我也来顶一下..

小周 发表于 2012-7-18 07:27:59

我在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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