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双轨制(转)
世界上最可笑的:独一无二中国死亡双轨制中国的小民是善于做美梦的,总是向往着平等,先是眼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几次三番的要求取消退休双轨制。不料,旧的打击未除,新的打击又至,国家民政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的死亡双轨制又顶风出台了!而退休双轨制说到底,其中的差别顶多也就是三、四倍而已:如果说退体职工的月工资大概均衡在1500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差不多在4500元。
死亡双轨制则不然,它的差别竟然大到十倍左右。看看!三大部联合下发的民发〈2011〉192号文件,是这样规定的:“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那么,这“上一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是多少呢?据最保守估计,也得二十多万之巨。
相比之下,退休职工的死亡抚恤金标准就可怜得难见天日了。他们是2000元的丧葬费加十个月的退休费,不足2万元罢了。
同样是死亡,抚恤标准竟然天差地远,差距高达十倍!小民的生难死亦不易,而官们那怕进了棺材,也要伸出手死要钱,还冠冕堂皇的下达文件,合法攫取。这是什么社会,什么国家!
我们没看到民意希望的“退休双轨制”有取消的迹象,却又见识了变本加厉的“死亡双轨制”的进一步挑战,权力为自身的利益,已经厚颜无耻到极致,即便死亡了,也不放过一次敛财的机会。小民只有无奈的承受,不得不在生前就超负荷的劳作,以求死后能有一小块长眠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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