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阳在建墙体倒覆造成2死6伤 洋河酒厂死人了
3月26日9时多,江苏洋河股份有限公司在泗阳县的一在建厂房的墙体倒覆,造成2死6伤。洋河公司宣传部门介绍,经初步调查,这起事故是因为承建的南通四建集团一施工车辆驾驶不当,与墙体剐撞后造成的。事发后,8名受伤人员被送到当地仁慈医院,其中2名受伤人员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其余6人正在接受治疗,伤势平稳。这8名伤亡人员均是南通四建集团的施工人员。
不是死十几个人吗?怎么才两个啊。唉,我家四楼的就是那个开挖掘机的,被砸死了。唉,多好的人啊。 女儿今年还高考。 出这样的事。 真的老天作孽啊。 听说20多个被砸到了,才死了2个,晕,泗阳的新闻就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疗!还有听说这县政府不让开发商房子减价,乖乖够黑的,有的开发商现在是死扛啊,估计贷款押着也不会好受哦! 听说赔了59万,不知道真假 理由也太假了吧,还开车不当,这个厂房你就是用车往上撞也不会倒这么大一块地方吧,还是为了省钱啊,拿人民的生命开玩笑啊,谁知道以后车还会不碰倒墙啊 这样的帖子不好回复啊?我只简单的说几句你们就明白了:
据2007年公布的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同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仔细看第3条和第4条,这个悬殊明白么? 不会吧。。。。。意外。。洋河酒厂怎么又出事了。。。。。。。。。 还不知道到底死多少。。。被和谐多少。。。。。。。 出这样的事情,真让人难过 我坑 不是死了十几个人嘛。。。怎么回事??? 对啊啊 我也听说死了 十几个哎 。。。。。。 洋河酒厂出这事会不会影响4月10号的上班啊·悲剧了·· 到底死多少人。。。。。。。。。 何去何从、 发表于 2012-3-27 1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死十几个人吗?怎么才两个啊。唉,我家四楼的就是那个开挖掘机的,被砸死了。唉,多好的人啊。 女 ...
这么多啊,你怎么知道的 安全第一,时刻警惕 场面比较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