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鱼鱼 发表于 2012-1-12 09:21:36

派出所刘明野蛮执法


7月21日上午7时左右刘明出警到朱家圩小区,在众多百姓围观时,对当事一方戈兴兰进行推搡,拖拽,威吓,导致戈兴兰左腿受伤,不顾多数群众义愤填膺,明显偏袒另一方,
8时左右,其婆婆倪桂兰找到***理论时,又被其关押,刘明在明知倪桂兰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情况下,中午自己出去吃饭时,不给倪桂兰吃饭,不予吃药。对其家人也不予接见,一直锁住***大门,对一切要求不予理会,下午2点以后我父亲发现我母亲晕倒在***大门内,当即反映给***,他们把人抬走,没有给予救治,我父亲打110报警,回复正在处理当中,下午8点以后通知我们带人时,发现你桂兰已经不能说话,昏迷不醒,呼叫不应。当即拨打120急送县中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救治,作为刘明在被举报后继续使用权利对当时人婆婆进行关押12个小时晕倒后5个多小时发现早已昏迷,在此期间他们都在干什么了。我母亲晕倒时***的监控是在上班期间,最后送120***也都有了摄像记录
7月22号上午我电话咨询***胡所长对我母亲一事怎么处理,以及看法,胡所长没有明确答复,推托是我母亲自己疾病复发,和***关押无关,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事实当天下午胡所长本人,以及刘明等人均在***上班,对此事清清楚楚,同时***大门口视频也可证明。
作为保一方平安的机关,不能妥善处理事件,缩小事件,反而扩大事件。失去党和政府对他们的信任,如此执法。从道德,法理都难以自圆其说
电话;1875105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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