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了 发表于 2011-11-3 10:49:50

1890今晚播了一个关于电鱼 各位钓友顶起来,我来举报一个典型的!

新袁镇交界村以前属于淮安,后宿迁成市就划给了新袁,邻村是于湾 两村之间被废黄河

所隔 在废话河上有一较大湖面 见下图

废黄河新袁段

在于湾和交界之间一个较大的湖


风景优美 鱼肥虾美是钓鱼爱好者不可多选的好地方。

但这里有个人姓杨俗称杨四 以承包养鱼为由,禁钓禁捕!这就给当地钓鱼爱好者受了

限制,是啊 咱不能越钓鱼者的道德底线跑去人家承包养鱼塘偷钓啊,这样即不雅自己的行

为也找不到钓鱼的那种乐趣!因此这塘也就很少有人来了!被杨家一家独自经营了!

随着人们物质上的满足逐渐对精神的修养也日益增加,当地的钓鱼者也越来越多,踏入

这所谓的禁区“偷钓”时有发生,因此钓鱼的与杨四口角肢体等等等冲突矛盾也就成了此地

常有发生的事!见怪不怪了!

当 地的钓鱼者一看到他可谓是满腹牢骚,一肚子的憋屈讨厌万分啊!

“你说你承包这塘已经有二十年了你向谁承包的,向谁缴纳了承包金,你的承包证拿出来?

拿出证据”

当“承包人”被惹急的钓鱼人问及此事时只能回避。这要是在二十年前肯定又发生肢体

冲突,毕竟“承包人”岁数也大了没那体力去驱赶了 可精力还是有的 我不是打不过你嘛

可我有船啊 你不是钓嘛 我划船到你撒的塘 我来电一圈!正好省的晚上再出来电。把岸边

上的鱼都电晕我看你还钓!

“这人太烂了”这句话已经和这个人基本绑定了 一位老人说道:“我钓几十年的鱼还没

遇到过像这种人,这钓鱼能钓你多少鱼 并且这河是流动的 每年夏天都会发一次大水 你放

鱼了没 你喂鱼了没?”

“你再电鱼我就打电话报警”这一句不仅是说N次了,好像也都打了N次了,可这时老头

貌似更狂傲了。哎就这样 你钓你的我电我的 哪里有人钓我就到哪里电。正好电的鱼就可以

拿去卖 省的晚上再出来电 。钓鱼人也慢慢的找出规律 今天他赶集卖鱼 不在家,钓鱼的人

就多,今天不逢集 他得出来电鱼由逢集去卖。电不多夜里再出来电 这时钓鱼的人就少!

可河里的问题也就慢慢出来了 每次一早上去钓鱼时都会看到湖面上漂着好多死鱼 不会

是 不给人钓鱼人家下药的吧 这缺德事虽能解一时之气可触犯了法律逮到要倒霉的 而且河

是流动的下游不也倒霉了 非也虽然大家都想发泄可这点法律这点道德还是懂得 不会去做违

法的事 真正的“凶手”还就是所谓“承包人”夏季河里水草比较多 鱼被电了以后被水草扎

住了 没翻上来 死了以后漂上来了。这对鱼的伤害多大啊 。对生态的一种严重糟蹋!电捕

鱼,将会对渔业资源产生灭绝性的危害。”电鱼可以“大小通吃”。小鱼瞬间就被电死,电

晕的大鱼即使能够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

下面展示两张前两天电鱼时的手机照片


两个人一人划船一人电鱼 拿电网的那个就是所谓的承包人
拿着电网指着岸上的钓鱼人 貌似很狂

我们对他承包不承包不感兴趣,就如上面说到的一样这么大的公共塘,你承包的得拿来证据,让前来钓鱼的人心服口服,即使是你承包的 人来钓鱼都是图个乐趣不是那一条两条鱼。我们最关心的是你捕鱼的方式方法 这么大的湖面基本没有网捕 几乎都是电鱼 这样对鱼的危害对生态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

每年的4—8月是鱼类的繁殖期,电捕鱼会造成鱼苗的毁灭性破坏,使许多珍贵鱼种数量锐减,同时,水域内的河虾、螺蛳、甲鱼等物种也将受到“牵连”,生态平衡会被破坏。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38条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这些违法行为的力度。保护泗阳的野外水域环境。让泗阳更加宜居。

lyz 发表于 2011-11-4 08:28:18

mo242

莫踏茹儿 发表于 2011-11-4 11:21:00

哎,真是没办法呀

泗阳一家人3388 发表于 2011-11-8 08:10:01

mo242

陈海洋1 发表于 2012-4-23 14:15:53

严重鄙视,电鱼的。

caohui888 发表于 2012-4-23 16:37:23

想不到钓鱼的大叔文笔很好啊,但是句句在理,坚决取缔钓鱼活动,保护渔业资源,让泗阳真正变成生态泗阳,建议您到泗阳政府举报网举报,我来帮你发一下。我已经帮你发了可以去看看http://tieba.baidu.com/p/732450255?pn=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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