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就一定不道德吗?
在此,我无意为这个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所不耻的婚外情鸣冤叫屈,我只是想探讨这个社会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也说说其中的利、弊。生物学上的定义是: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是有感情、有思维的高级动物。所以,感情和思维就是界定动物高级和低级的标准、是人类固有的天性和本能。爱情则是感情里最美好,最排他的一种情感。严肃的婚姻将两个产生了爱情的高级动物固定到了一个家庭框架中,从此要求对方摒弃对婚姻以外的人的感情——尤指爱情,彼此忠诚。这无异于要求对方丢掉人的天性和本能,在他人面前做一个没有爱情思维的低级动物。
常在商场里见到一个孩童喜爱一个玩具急欲求之而不得时的大闹场面,于是哭闹声中,大人常常屈服于孩子,满足他的要求。然而,得到玩具的孩子,在新鲜感逐渐消失以后,又会喜欢上其他的玩具,得之又弃之,周而复始,这其实就是人类的天性使然。
感情——爱情,相对于成年人来讲就如同孩子的玩具。在均属未娶未嫁时,是被人歌颂和赞美、欣赏和祝福的。双方皆为自由身,可以谈婚论嫁,直至步入婚姻殿堂,就像孩子得到了一个喜爱的玩具一样。然而,人的天性注定会让这种新鲜感慢慢消失,逐渐归于平淡,消失的速度只是快慢、保鲜的时间只是长短而已。然后,人性会重新回归,对其他人的好感和喜爱就像孩子对别的玩具产生了兴趣是一样的,是天性使然。受道德标准的制约,有理智的人们无不尽量用各种方法克制着这种感情,压制着这种人性,使其不至于泛滥。因为这种感情一旦发生在已经嫁娶了的人身上,就被认为是鄙琐和羞耻的,成为社会道德标准所鄙视和声讨、道德观念所口诛笔伐的对象。
然而,任何事情的产生都有其复杂性和多样性。婚外情的产生也决不是空穴来风,毫无理由的。随着时间推移,起初的热情逐渐消失,曾经的爱情美梦却整日被生活琐事纠缠得近乎破灭,生活中只剩下开门七件事了,夫妻感情也趋于平淡。终日厮守近距离的接触之后,双方还有可能因为性格、兴趣、生活习惯、两个父母家庭里的其他成员等等方面的不合产生摩擦,时不时的还会爆发家庭大战,使得感情受伤,婚姻质量下降。
真过不下去了,离了也好。可其实,很多事情不是这么简单的。没有孩子还好说,有了孩子,作为有责任心的父母,谁都不愿意看着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一个双亲家庭对孩子的成长来讲是何等重要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很多家庭都是因为各种原因仅仅是在维持着,这种维持着的婚姻让深陷其中不能解脱的人感到痛苦和绝望。这时候,人性就会回归,感情的需要又会占据上风,倒不一定是在思维上刻意去寻求的,这只是受人的本能所驱使。有感情和思维的人才是高级动物,去除了感情和思维的人,就只是动物了,两只被困在婚姻牢笼里的动物,是对人性的抹杀和摧残。
人可以被婚姻的形式所束缚,但感情和思维却不会被任何形式的东西所束缚,它是存在于婚姻之上的,是人性的根本。在这里不想阐述如何在婚姻中保鲜感情的问题,这里只是想说明已经出现感情问题的婚姻正是产生婚外情的催化剂。既没有感情又不能摆脱婚姻的人们,此时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和合适的人,感情就可以在那里得到宣泄,用这种婚姻以外的感情来弥补婚姻中的不足和遗憾。这种感情又因为没有了婚姻中的琐碎事情的烦扰,就显得那么轻松和美好,成就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完美爱情之梦。
社会道德标准是规范人类自身行为的一个准则,应该是人人倡导和遵守的。但是,它只是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是以自身的控制力去遵守、去制约行为的。道德标准在某种程度上指导和控制了人类行为,却无法将感情制约于婚姻之中。换句话说,道德标准和人性情感的较量一直是尖锐的和冲突的。不是有句话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才是不道德的吗?有多少并不爱或不知道怎么爱对方的人披着婚姻这个合理的外衣,强奸着对方的感情和身体?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婚外情,还应该被社会道德标准所谴责和唾弃吗?我倒觉得,如果婚外情可以让在婚姻中缺少感情的人得到感情的慰籍,以弥补生命的缺憾,这倒是符合了人性的,也不是什么不道德和应该批判的。
如果婚姻中的另一方不肯面对丈夫或妻子已经不爱自己的这个事实,一味的强求一个表面完整的婚姻,其实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究其产生婚外情的原因,也决不是哪个人单方面的责任,婚姻中的双方都应该先从自身寻找答案。我不是倡导和赞同婚外情,但是,无论何事,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陷入婚外情的旋涡之中了,我只是就某个方面提出了我的看法,不要一味的指责婚外情是不道德的,应该给予正确的理解和疏导以减少它的发生才是社会道德标准要做的。
归根结底,如何让婚姻中的另一伴不感到感情缺憾,如何经营婚姻才是我们应该要面对的实际问题。 存在就是合理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