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人 发表于 2016-10-21 21:59:26

市场监管局请您不要再忽悠我们泗阳的广大人民群众了

第二次投诉举报泗阳市场监管局搬迁个别领导暗箱操作!)终于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答复,而在仔细地拜读了我们市场监管局这位同志的所谓答复之后,顿时让本人对这份答复中所表达的言语婉转之辞和撰写人的事件编撰水平肃然起敬!


闲话多说无益。下面我就对市场监管局回帖答复所展示给大家的信息,向泗阳的广大人民群众具体陈述一下真实的相关情况和浅谈一下本人对回帖的观点和看法。


1.回帖中提及的市场监管局在搬迁之前已经安排了其单位的业务员通过电话向其他几家搬家公司的搬迁价格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了了解,此纯属凭空杜撰。包括我公司在内的任何搬家公司从未接到市场监管局关于其单位搬迁价格的任何咨询电话;广大网友完全可以向其他各搬家公司拨打电话求证,无需争辩,我们以事实来说话。


2.回帖中提到的在市场监管局搬迁之前,在和某某局的交接过程中,据某某局的工作人员反映和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考察了解,所谓的某某搬家工人服务热情、工作细致认真等等的赞誉之词,我想对市场监管局撰写回帖的同志说:您对我们泗阳搬迁市场以及各家搬家公司搬迁的价格了解有多少?不作实事求是的考察,不让别的搬家公司进入估价、竞价和最终总体搬迁费用的比较,请问您帖子中的所谓价格比较合理的这句话又从何而来?这些所谓的赞誉想必应该是您单位的个别领导对前去你处利用熟人朋友关系打招呼联系业务的女人的赞誉吧。


3.其三,帖子中提及的所谓因时间紧迫,从快速高效考虑,你局最终选择了某某搬家公司。。。您的意思一定是暗指这家搬家公司实力强大的吧?对此,我只想说,贵局工作职责的一部份原本就是负责办理企业登记和核实的,上面的这些话您最好还是先仔细核对一下有关这家搬家公司的名称核准以及相关资质后再说出来吧!


4.以上所述,其一:供广大人民群众甄别事情的真相。其二:建议相关部门相关同志,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是需要用沟通和取得互谅来解决的,不是一味的用谎言和所谓官场上的托词所能掩盖和搪塞的;朗朗乾坤,一切凭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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