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哈 发表于 2016-7-28 08:37:15

[公安局] 投诉派出所民警不作为

问:今天早上5点左右广源菜场红绿灯处发生交通事故,我侄儿媳妇骑电动车走快车道被厢式货车撞到,当时人已经受伤,民警到现场后没有及时拨打120送伤者到医院,令外民警未检查厢式货车司机是否有驾驶证,请解决。


公安局答:感谢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核查,我局110指挥中心在接报该起事故警情时,报警人称无人受伤,故未将该起警情转120急救中心。交警大队民警接110指令赶到现场后了解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郑某(即诉求人侄媳)为皮肤软组织擦伤。由于郑某伤情轻微,民警适用简易程序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并对厢式货车驾驶人孙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为给以予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后与诉求人联系,表示满意。
网友:骑电动车走快车道被撞还好意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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